财中社1月24日电 ST华微(600360)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华微电子、上海鹏盛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上海鹏盛、上海奔赛为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5年至2023年,根据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要求,华微电子持续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等公司进行资金往来,相关资金往来均无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持续非经营性占用华微电子资金,用于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偿还对外借款及利息、收购股权、对华微电子增资配股、解除所持有的华微电子股权质押以及维持日常经营等用途。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91亿元。
华微电子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12月19 日,华微电子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2020 年8月21日,华微电子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等临时公告中,华微电子否认控股股东上海鹏盛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存 在关联关系;否认华微电子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存在资金往来;否认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经查明,华微电子上述临时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对上述违法行为,华微电子时任董事长夏增文、时任财务总监王晓林、时任董事、总经理、代董事长赵东军、时任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于胜东、时任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聂嘉宏,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会秘书孙铖、时任独立董事李大沛、时任独立董事佟成生、时任董事姜永恒、时任财务部经理朱晓丽,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上海鹏盛作为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组织、指使华微电子向其及关联方提供 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实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组织、指使华微电子实施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上海鹏盛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涛、时任财务总监陈笑蕊,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外,2019年4月1日,华微电子发布《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等临时公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未披露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对华微电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存在重大遗漏。对上述违法行为,华微电子时任董事长夏增文、时任财务总监王晓林、时任董事、总经理、代董事长赵东军、时任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于胜东、时任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聂嘉宏,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姜永恒是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上海鹏盛作为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组织、指使华微电子实施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上海鹏盛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涛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吉林证监局拟决定: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对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 万元的罚款;对夏增文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曾涛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赵东军、王晓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于胜东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孙铖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朱晓丽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万元的罚款;对陈笑蕊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李大沛、佟成生、姜永恒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聂嘉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同时,吉林证监局拟决定:对夏增文、曾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4年前三季度,ST华微实现收入15.79亿元,归母净利润1.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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