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风路与新兴路交叉路口
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商都县交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2月1日起,启用新风路与新兴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并依法予以采集。
特此公告
商都县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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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商都县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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