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其影响已经从传统的技术工具扩展到社会和心理领域,成为新的社会主体。在《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年1月刊中,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从余博士与清华大学彭凯平教授联合发表的论文《智能社会的心理影响与研究展望》,从“人工智能觉知”的角度探讨了人工智能对智能社会的心理影响,为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与实践建议。
人工智能:超越工具角色,成为“社会他人”
论文指出,人工智能不仅是高效的技术工具,更是社会情境中的“新他人”。人工智能与人类主体相互建构、共同进化,推动社会从信息社会向智能社会迈进。这种转变赋予人工智能全新的社会心理意义,其影响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工具角色,成为代替人类执行社会功能、促进人类团结的社会新主体。
智能社会的三重心理影响
研究从社会心理学视角探讨了人工智能对智能社会的三重影响:
工具超越者:人工智能通过模拟和扩展人类智能,提升生产效率、优化生活质量。
社会功能替代者: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等领域代替人类执行复杂任务,并展现出独特的社会促进效应。
群体认同激发者:作为人类的共同外群体,人工智能加强了人类内部的社会认同和团结。
创新研究路径:人工智能觉知
论文提出“人工智能觉知”这一概念,主张通过个体对人工智能的主观感知来探索其对社会心理的普遍影响。这一视角跨越具体的技术场景,为人工智能心理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
构建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
在技术发展的目标上,作者呼吁通过算法与社会心理学知识的融合,推动人工智能向促进人类福祉的方向发展。论文特别提出:(1)构建符合人类期望、能够增进幸福感的人工智能。(2)确保人类智能的独特性,通过优化人机差异使人工智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需求。
四大研究原则指引智能社会心理学,构建“共同体智能”
为指导未来研究,论文提出了四大核心原则:
多情境应用原则:研究人工智能在所有应用场景(如教育、治疗、娱乐、陪伴、提供信息,以及作为观察员等)中的心理影响,包括直接和间接交互。
最优特异性原则:分析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最佳差异点,确保技术发展方向。
有限普遍性原则:通过研究人工智能觉知,在智能技术的时效性与应用情境的多样性之上归纳其影响社会心理的普遍性规律。
积极前瞻性原则:突破对人工智能威胁的传统关注,探索其如何帮助人类更加幸福。
跨学科合作:人工智能与社会心理学的融合
论文强调,多学科的交叉合作是智能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关键。通过社会心理学知识的嵌入,人工智能可以进一步提升可解释性和安全性,同时推动社会科学理论与研究方法的革新。
结语:开启智能社会心理学新时代
这篇论文为智能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与方向,强调技术发展与人类福祉的深度结合。正如论文中所提到的,“人工智能的发展不是模拟人类智能的简单过程,而是如何以最优方式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复杂实践”。人工智能正在深刻改变社会的运行模式,也在重塑人类的心理与行为。论文指出
“70年代计算机技术兴起,掀起心理学的认知主义革命,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将引领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演进与方法革新。”
这篇论文不仅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指明了人性化的方向,更为社会科学研究开拓了广阔的新领域。
本文第一作者为我系博士毕业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王从余,通讯作者为我系彭凯平教授。本研究得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教育部青年课题(EEA220518)的支持,一并致谢。
文章链接:
王从余,彭凯平.智能社会的心理影响与研究展望[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https://doi.org/10.15886/j.cnki.hnus.202209.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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