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崇阳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河道疏浚4.0km(铁柱港2.8km,陆水河1.2km),岸坡防护2.8km,修复、新建涵管5处,拆除重建泵房2座。
三、工程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铁柱港崇阳段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及成果。铁柱港桩号0+000(河口)处设计洪水采用类比法成果,1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为522m3/s。
3.基本同意设计水面线的推求方法及成果。铁柱港桩号0+000-2+800段水面线采用恒定非均匀流能量方程计算,水面线高程为87.55m-89.12m,此段左右岸高程均满足要求。
4.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洪水计算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铁柱港工程地质评价。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意见。
五、工程设计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工程级别为5级。
2.基本同意河道疏浚设计方案。总长4.0km,范围为铁柱港桩号K0+000-K2+800,陆水河桩号150+300-151+500。
3.基本同意岸坡防护工程设计。
4.基本同意穿堤涵管修复、新建设计方案。
5.基本同意提水泵房拆除重建设计方案。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崇阳县。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796.3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341.92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3.26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3.33万元,临时工程76.69万元,其他费用183.14万元,基本预备费81.92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15.5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4.2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36.3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湖北省崇阳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湖北省崇阳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一
河道整治工程
二
建筑物工程
三
堤顶道路
四
其他建筑工程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3.48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3.64
9.69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一
导流工程
2.52
2.52
二
施工交通工程
三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四
其它临时工程
五
安全生产措施费
第五部分 其他费用
一
建设管理费
二
工程建设监理费
三
科研勘测设计费
四
其他
6.55
6.55
一至五部分投资
基本预备费
工程静态总投资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环境保护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
概算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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