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建兵
在1949年蒋介石撤离大陆之前,中央信托局一直是国民党政府非常得力的国家机器。因为信托事业被誉为“百事公司”“金融百货商店”经济百货公司”,因而,中央信托局从成立起,就开始参与整个国家的经济生活。它既举办过各类储蓄,也充当过中外贸易的中介;既在滇缅公路上跑过运输,又在重庆大量地印造过纸币。除此之外,中央信托局还开办保险,经营房地产,同时对一些企事业单位放款。抗战胜利后,中央信托局接收了大量敌伪财产,并受国民党政府的委托处理敌伪财产。总之,中央信托局在民国经济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壹
出道即巅峰
吴淞路口海宁路口北望,路口西北转角处圆顶建筑为中央信托局虹口办事处旧址
中央信托局成立于1935年,关于成立它的目的,孔祥熙说:“因政府方面有许多事件要委托一个商业机关经理,同时中央银行限于国家银行代理国库地位,事实上和手续上诸多不便,故将在中央银行下组织一信托事业独立机关。”(《中国货币金融史略》P291 天津人民出版社 1984)其组织根据国民党中央银行理事会之决议,设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关,监事会为监督机关,以中央银行总裁为当然理事兼理事长,
开业之初,设有购料,储蓄、信托、会计四处。不久又设立保险部,承办水、火、人寿等保险业务,1936年4月成立了中央储蓄会,会计独立,在全国开办有奖储蓄。1937年受国民政府委托,成立虬江码头业务处和所得税税额审核处,分别办理建设虬江码头,举办所得税。上海沦陷后,虬江码头被迫停办。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税额审核处因战事紧张也被迫撤销。1938年5月成立易货部(后改为易货处),办理对外出口业务,同时设立二十八年度兵工储料处,购买军火,并成立运输科,运送军火、油料、印刷纸张。1940年兵工储料处撤销,运输科升为运输处,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国民党政府国策改为“三分军事、七分经济”,要在抗战中建国,号召大家有钱出钱,并支持农业生产。中央信托局进行了调整,于1940年10月设立建储农贷处,一方面开办建国储蓄,在全国集资,一方面举办农业货款。同时又因为日本封锁严重,开办了印制处,印制原来由外国印制的钞票等物,保险部改为人寿保险处和产物保险处,开办人寿保险:、事兵险、陆地兵险、运输兵险等业务。因机构扩大、同年将人事科扩大为人事处,文书室改为秘书处。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央信托局机构又有调整。此时中央信托局共有14处:秘书处、业务稽核处、会计处、易货处、购料处、信托处、储蓄处、中央储蓄会,地产处、储运处,代理出售政府财物委员会、人寿保险处、物产保险处、敌伪产业清理处。其中代理出售政府财物委员会和敌伪产业清理处,为抗战后清理敌伪财产的临时机构,工作完成后撤消。
中央信托局开办之初,中央银行拨给资金1千万元,后又数次增资,抗战时资本达5千万元。1947年修改中央信托局条例规定:“中央信托局资本由国库拨给之。”(《平津金融业概览》 民国36年版)
中央信托局业务活动重心,初期在上海,成立之初在各地中央银行中有代理机关。抗战时期,该局迁往后方和香港,并在上海租界内继续营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央信托局全部迁往重庆,此时业务活动主要在大后方,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央信托局在上海复业,时设有分局17处,办事处19个。
贰
业务包罗万象
中央信托局在其短短的十四年的历史中,插手了许多经济事务,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很大影响。
储蓄业务。中央信托局通过举办各种储蓄,收回利权,增强国民的储蓄观念,支持抗战。中央信托局举办的储蓄业务可分为四种,一为普通储蓄,这与其它金融机关所举办储蓄相同。其二为强制储蓄,国民政府明令军人、公务员、工人都要强制参加储蓄、尤其是海、陆、空军人,上至统帅、下至士兵必须全体参加。但抗战时这一业务停滞。第三为有奖储蓄,过去外国人在中国搞中法储蓄会、万国储蓄会。入会者以小额钱长期存入,按月开奖,最后还本付息,在中国集聚了大批资财。中央信托局的中央储蓄会奉令接办这一业务,逐渐收回利权,吸收了大量储户,集中了游资。第四种为各种特种储蓄,如建国储蓄,乡镇公益储蓄,法币折合美金、黄金储蓄。这些储蓄随着国民党经济的崩溃,通货膨胀严重,政府公开破坏债信,掠夺储户,中央信托局也不例外。这使全国的储户受到剥夺。
信托业务。中央信托局的信托业务,相对来说不如其他业务发达,虽然经营企业信托、存款信托、基金信托、投资信托、证劵买卖、特约信托及保管代理业务,但终因中国社会对真正的信托事业缺乏了解,社会经济并不发达,又有拿信托事业当做投机事业的病史,且国家没有信托立法,因而使得中国的信托业务很早就“中国化”了。中央信托局打着信托的金字招牌,但在真正的金融信托上,并无多少建树,同时中央信托局以全国信托界领袖自居,充当“王”,对民营信托公司进行控制,打击。
购料业务。中央信托局成立后,国民政府决定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全国各机关向国外购买的各项器材、军火、交通工具,大都归中央信托局办理。二战中物资奇缺、中央信托局尽量与外商直接交易,减少中间环节,避免价格差异,节省资金。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对外购料愈加紧张,中央信托局在国内大力搜购,并设法扶持酒精厂,以代替紧缺的油料。中央信托局的武器交易,固然支持了抗战,但也有大批武器用来投入与人民进行的战争。
1939年中央信托局选聘的13名业务骨干(誉称“十三太保”)合影
保险业务。中央信托局成立时,经营水火险业务,推行国民寿险,以安定民生、在此以前,保险业务多为外人开办,中央信托局强调要收回利权,培养国民独立自尊、储蓄的习惯。但其业务对于广大贫苦人民来说,是不起什么作用的。中央信托局在抗战时举办战时运输兵险和战时陆地兵险,对水、陆路运输货物,工厂、仓库、甚至商店实行保险,这一举措极大地稳定了战时后方的经济生活,支持了抗战。同时,该局还举办了再保险业务,支持保险业发展。1946年9月,因物价上涨,中央信托局又开办了物价指数团体寿险,举办数月,承保额即达180余亿元。(《中国金融年鉴》民国36年版)
易货贸易。中央信托局易货处成立于1938年5月,主要是搜购国内特产如钨砂、油、茶叶、猪鬃及其它土特产品出口,换取外汇,支持兵工储料处从国外购进军火。太平洋战争后,该处将贸易方针转向沦陷区争取物资。1944年秋季该处归并于购料处,1946年后又恢复,做茶、桐油、猪鬃、生丝、羊皮等生意,以换取外汇。后来又“接收了战时复兴公司的业务,主持对苏联的易货贸易。”(《中国经济年鉴》 民国36年版)
印钞业务。中国过去许多银行的钞票都是由外国钞票公司印制的。1940年春,中央信托局受财政部委托,开始统筹印制中央和地方银行的钞票、各项印花税票、邮票等等。为此,中央信托局购进了大批造纸厂和印刷厂,经营这项业务。中央信托局的运输业务,主要是39年开始,由昆明到重庆运输进出口货物。1940年初扩大后在滇缅路运送进出口物资和印钞纸张。滇缅路被封锁后,该处业务大减,于1944年5月解散。
中央信托局印制的纸币
投资业务。中央信托局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官办企业,1943年时对外投资达2100余万元,而这些企业中除中央信托局业务必需的企业外,大都为国民党高级官僚负责的企业。如张群的川康兴业公司、陈果夫的华西建设公司、孔祥熙的中国兴业公司等,给他们提供经济支持。
敌伪财产处置。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中央信托局在上海复业。“三菱银行及帝国银行和其附属企业机关,伪中央信托公司,伪中央保险公司,伪中央储蓄会等也由中央信托局接收。”(《中央银行月报》新一卷、一期)同时受政府委托,成立敌伪产业清理处,地产处,代理出售委员会,负责办理敌伪财产的接收,保管、运用、标售等事项。中央信托局接收了大量财产,仅地产处就接收了价值85,056,57万元的财产,台湾与河南两区数字未计。(《中国经济史研究》 1986年3月)国民党党政军官员利用劫收大发其财,中央信托局负责办理多项接收事宜,管理混乱,早在当时即为众人攻击的对象。
叁
湮没于时代洪流
纵观中央信托局这个典型的国民党国家资本运行的14年的历史,可以看出,它是国民党政府强有力的国家机器,对当时经济发展、支持抗战,起到一些积极作用。同时,国民党政府腐败的统治和日益堕落的官僚体制,又决定了官僚们可以操纵手中的政权去侵吞国家的资财,“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因而他们可以操纵利用国家机器,谋取私利。中央信托局在孔祥熙得势之时,其子孔令侃成了中央信托局实际负责人,孔家的许多开销由中央信托局报销,并动用中央信托局资财营私,因而内部机构极为混乱,贪污大案时有所闻。孔下台后,中央信托局落入CC系手中。1947年,中央信托局发放土地建筑贷款,以低利贷出3.53亿元,借者大多为CC分子,他们马上转手以高利贷出获利。抗战胜利后的接收,成为名符其实“劫收”,中央信托局成为舆论界首当其冲的众矢之的。
解放战争开始后,中央信托局在各地所设分局、办事处大为消减。该局开始注重在台湾开展业务,仅1947年10至12月,中央信托局台湾分局开业的头三个月,其各种存款就达台币1,028,022,637.57元,各类放款达台币1,394,053,483.29元。(《台湾金融年报》民国36年)
1949年5月上海解放,中央信托局总局被成立了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金融处和贸易处接收,从而结束了其在大陆的命运。
“上海市银行博物馆”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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