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净化城市环境,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洛南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下列区域和场所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重要军事设施;
(二)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
(三)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
(四)商场、旅馆、影剧院、网吧、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车站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机动车停车场;
(六)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间;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其外部安全距离区以内;
(八)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十)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在城区下列区域和时段对燃放烟花爆竹实施管控
县城沿高速口环岛—绕城北路—江滨大道—陶川坡跟—杨川坡跟—缠带玉口—尤河东路—绕城南路—高速口环岛区域,设定为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区域。在此区域,2025年1月28日(除夕)18时至1月29日(春节)12时;2月12日(元宵节)18时至24时,对燃放烟花爆竹一律实施管控。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举办烟火晚会、贩运、储存、沿街兜售、无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举报电话:110 0914-7323863
洛南县公安局
洛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
来源: 洛南县公安局、洛南县应急管理局
欢迎乡党们留言、分享、点赞和点!
洛南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属商洛市。地处华山之南,周设华阳池,秦置华阳郡。距西安108千米。东与河南卢氏、灵宝毗连;南与丹凤、商州交界;西与华州、蓝田接壤;北与华阴、潼关为邻,素有陕西“东南门户”之称,是商洛市唯一黄河流域县,是中国“十大金牌核桃县”。森林覆盖率在90%以上。洛南是华夏汉字文化故里,字圣仓颉造字于此,故洛南又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
洛南县面积2830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洛南县常住人口为365736人。
2020年,洛南县实现生产总值118.5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2.6亿元,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实现4.3亿元和2.8亿元。
2018年8月4日,中共商洛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上,讨论审议了《关于撤销洛南县设立华阳区的意见》。此项工作正在按照程序向国务院报批,这意味着洛南县今后将撤县改名为华阳区。
2018年9月25日,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2019年3月,位列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2020年2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洛南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