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开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支付”)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186.57万元,时任海科融通支付总经理孟某新一并被罚9.53万元。
官网信息显示,海科融通支付成立于2001年4月,是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达2.558亿元,是一家专业面向中小微商户、为行业提供完整支付解决方案及综合金融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股东主要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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