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回宿迁老家给乡亲发年货发红包,60岁以上老师给现金10000元,给小学老师每人红包100000元,消息在网络上传开后,引起轰动,而这时候,就有律师出来给大家说,村民收到的红包属于偶然所得,按照法律,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个言论,真好象大热天迎头浇上一盆凉水,感觉村民拿的红包缩水,又让国家沾了便宜,不出意外,翻开评论区,又是一片骂国家骂体制,还翻出旧日的万岁和万税梗来映射。
在中国境内,偶然所得,纳税人需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律师这么说肯定没有错,律师说这话的时候,拿出相关的法律条文,让大家看到的是铁证如山,但是,这个律师错就错在他只说这一条。就他引用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文件里,除了规定偶然所得税率20%的条款外,还有条款规定哪些是免税的,他不说,他更不说属于减征条款,村里的残疾孤老人员所得是明确的减征情形。
不良律师带节奏的坏,就坏在他只拿出法律的一个条款说事,即便这个法律条文里还有另外条款,他不说,他更不提,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了完整的体系,比如说,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不但有《个人所得税法》,还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还有当地政府相关的政策等,他一概不说,只说个人偶然所得就得按20%缴税。他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才学疏浅,他只是带节奏使坏。因为他自己在自媒体上挣外快,超过800元就要征20%的所得税,到了第二年初,自媒体平台代他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他还会抵扣回来,又重新回到他的腰包。
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月收入5000元以上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年汇总不超过6万元的,所缴纳的人个所得税还都给退回。按照这一样的规定,那些60岁老人拿到的1万元,大概率都到超不过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限额。
这些事情,带节奏的律师知道,律师也知道退税,在评论区里造反的那些人也大概率享受了退税的福利,他们就是不说,就是愿意来给社会带节奏。
还有人引用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 [2015]409号)文件的第三条内容: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这一点,有记者联系了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得到的答复也是个人之间的所赠,不征个人所得税。
从新闻上看,是刘强东个人为自己的村民乡亲发放红包,所以肯定不是征税所列,律师带节奏,让大家感觉红包缩水的心情还有吗?律师怎么就不能说明那些免征事项呢?
提起个人所得税法,根据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在中国,年收入6万以下的人群占70%,这7成的人们按规定都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还有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婴幼儿照护和大病医疗等7项专项扣除。根据统计,我国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约占申报人数的1%,但缴纳的个税占总税额的50%上;收入位居全国前10%的个人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90%以上。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整体上还是“调高惠低”的社会调节作用。这一些,带节奏的律师们也不会说,在评论区骂人的也不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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