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
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由保险行业协会每季度发布研究值。《通知》规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期组织专家会议,结合5年期以上LPR、5年期定存利率和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市场利率变化和行业资产负债管理情况,每季度发布人身险预定利率研究值。该挂钩机制与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8月发布的《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要求一致。1月10日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
《通知》明确,动态调整普通型人身保险、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和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具体要求为:
预定利率最高值取0.25%的整数倍;
当本公司在售传统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研究值高25个基点及以上时,要及时下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并在2个月内平稳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当连续2个季度比研究值低25个基点及以上时,可以适当上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但调整后原则上不得超过研究值;
在调整传统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的同时,要按照一定的差值,合理调整分红险和万能险预定利率最高值;
当市场利率、公司经营等情况在短期内出现重大变化时,要及时启动相应决策机制,研究调整各类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
当前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三大头部公司已表示,暂不下调产品预定利率
。即预定利率维持普通型2.5%、分红型2.0%、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1.5%不变。
“后续预定利率是否调整暂未明确,但考虑目前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仅为1.63%左右,若持续低位运行,则预定利率将可能再次下调。”东吴证券发布研报表示。
东吴证券进一步认为,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有助于进一步缓解利差损风险。目前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在合理确定参考值的基础上,还给予各保险公司一定的自主调整空间,可以更加贴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此外,动态调整的预定利率水平有助于保障新业务负债成本与宏观环境及时匹配,进一步缓解行业利差损风险,同时也要求各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产品研发和储备能力。
华源证券廖志明团队认为,预定利率最高值下调可能最早要等到四季度。因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为2.5%,较1月10日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研究值高16BP,未达到25BP,未触发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新建立的动态调整机制,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超过研究值25BP及以上才需要下调。因此预计保险行业协会下次发布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4月初,因而,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下调最早可能要等到25Q4。倘若二季度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预定利率研究值变动较小,则2025年年内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可能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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