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武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甘0524执悬1号
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康平海与被执行人李宏伟、张小英、张换来、东莞市大朗彬成纺织品贸易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未按财产报告令报告财产,且规避执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李宏伟、张小英、张换来的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宏伟,男,1975年4月7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山县城关镇韩川村五组200号。
被执行人:张小英,女,1974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山县城关镇韩川村五组200号。
被执行人:张换来,男,1967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山县城关镇团结路36号。
未履行标的:227000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宏伟、张小英、张换来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使得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将按照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予以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注意事项: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38-4977309 19166990829
特此公告
武山县人民法院
2025年1月3日
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涉及以下被执行人的纠纷案件过程中,下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张强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88年6月9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清泉镇南湖村三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806091510
涉案标的:40500元。
2.被执行人:童国锋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0年10月20日
民族:汉族
住址:张掖市甘州区三闸镇三间村四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01197010206317
涉案标的:434745.51元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强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将给予500元的金额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童国锋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将给予500元的金额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936-2720047(任法官)
悬赏期限:2025年1月3日--2026年1月3日
山丹县人民法院
2025年1月3日
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涉及以下被执行人的纠纷案件过程中,下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赵治,男,1984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山丹县东乐镇城西村一社,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405071033,涉案标的:12520元。
2.吕朝相,男,1989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丹县大马营镇花寨村八社,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911023413,涉案标的:20000元。
3.山丹县雅之孕产后修复部,住所地:山丹县昌泰步行街17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725MA74XC006Y,法定代表人:陈珍,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9309153025,涉案标的:24020元。
4.汪岳鑫,男,1997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祁家坡村汪鑫坪社128号居民,公民身份号码62012319970618411X,涉案标的:24656.28元。
5.陈金秀,女,1990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山丹县清泉镇清泉村六社,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9004043642,涉案标的:16000元。
6.周天鑫,男,1994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丹县李桥乡河湾村八社。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9410202872,涉案标的:4600元
7.张珍山,男,1987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山丹县清泉镇南湖路27号居民,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701050210,涉案标的:28326.69元。
8.臧荣贵,男,1985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山丹县清泉镇舒景苑B区3号楼2单元501室,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510261517,涉案标的:12125元。
9.陈志海,男,1966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山丹县瑞景新城11号楼2单元901室,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6604182538,涉案标的:12125元。10.智兴明,男,1992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山丹县清泉镇北湾村一社,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9212151517, 涉案标的:25275元。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治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吕朝相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3.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珍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将给予5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4.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汪岳鑫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5.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金秀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6.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周天鑫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7.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珍山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8.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臧荣贵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9.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志海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10.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智兴明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936-2720020、17789387020、15379712359(杜法官)
悬赏期限:2025年1月6日--2026年1月5日
山丹县人民法院
2025年1月6日
来源丨武山县人民法院、山丹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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