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尖草坪区安委办
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
春节、元宵节期间历来是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太原市尖草坪区安委办提前安排部署,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同时,区安委办就烟花爆竹安全向广大人民群众做出温馨提示:
一、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经营、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 花爆竹。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8月17日发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举报。
来源:尖草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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