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说得好:除了生死,其他都是小事。
反过来说也就是,生死之事就是这世上最大的事情,那么为了生死就可以破坏世上固有的一些规则和法律吗?
其实有时候是可以的。
就比如之前看到过一则新闻,一位老父亲病重,情况十分紧急,儿子打出租车送老父亲去医院,出租车司机知道后,为了救人,连闯了七八个红灯,也就是在这分秒必争之间才让这位老父亲救回一条生命。
可是出租车司机闯红灯是事实,但是交警部门在认定事实之后还是决定为出租车司机免除处罚,认为他是情有可原,不能让好人没好报。
确实,法理再强硬,也不能舍弃人情,如果只有法律没有人情,那么社会也将再没有温度,变成冷冰冰的一片。
然而日前却有这么一件事,男子也认为自己是情有可原,但结果却和他想象的大相径庭。
原来男子当天和岳丈、妻子吃完饭喝完酒后就美美地睡下,然而半夜,岳丈却突发疾病,妻子发现后立马侥幸男子让他送岳丈去医院。
男子也知道自己喝酒了,但是一想到这是突发事件,认为自己没有错,因此当即决定自己开车送岳丈去医院。
然而在半道上就被查酒驾的交警拦住,无论男子怎么解释,交警都拒绝让他继续驾车,这其中就浪费了很多时间。
实在没办法,妻子才找了一辆车继续将自己父亲送去医院,而男子决定留下继续同交警理论。然而最终的结果是,老父亲因抢救无效死亡,而男子之前本就有一次酒后驾车的处罚,这次属于二次酒驾,直接被吊销了驾照,罚款2000元。
然而男子不服气,过后直接将整个交警大队都告上了法院,认为自己这次的酒驾属于情有可原,就应该从轻处理。
那么男子的行为属于情有可原吗?
其实最大的问题点就在男子明知道自己喝酒了,还要自己亲自驾车,这本身就是将别人,包括当时在车上的妻子和病危的岳丈的生命和安全置于不顾的行为。
即使他是真的想救岳丈,那么也有很多其他的方法可以选择,比如直接打车,找大家,或者打120,这可能比他自己开车过去还要快。
再者男子在被拦的时候,不想着第一时间继续送岳丈去医院,反而和交警继续理论“这次酒后驾车是否情有可原”的问题,这本身也说明他对于事件本身的在乎程度已经超过对岳丈生命的关注。
因此这完全就不是情有可原,和之前的出租车司机的行为也完全不是一回事。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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