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结果显示,中源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罚7.5万元。
文书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394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分包单位中源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杨庄西小区6#、7#楼脚手架搭设工作,现场未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的规定。中源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属于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中源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时间为2024年8月7日,问题已于《责令改正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中源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02200A020的规定,对中源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75000元行政处罚。【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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