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挪移车辆的通告
市区广大车主:
今冬城区两场降雪已清理完毕,但在个别路段因一些车辆长期停放在路边或人行道上,无法对车辆下面的冰雪进行清理,影响了城市清冰雪的质量和效果,给群众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
为全面清理车位下面的残冰残雪,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绥化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集中清理行动,拟于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上午8点开始,到下午4点结束,对广源东街(原南三路,长江路至黄河路段)和民和东街(原北三路,长江路至黄河路段)两条街路的机动车道和两侧人行道的残冰残雪进行集中清理,请所有车辆及时挪移。在此期间,所有车辆禁止停放在这两条街路(道路正常通行),为清冰雪工作创造便利。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仍停靠在这两条街路影响清冰雪工作的车辆,将依据《黑龙江省城市清冰雪条例》第二十三条“停放车辆妨碍清除冰雪作业,无法联系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拒绝移动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之规定,由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林大队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城市是我家,冬季清雪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再次感谢各位车主的配合。
特此通告。
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北林大队
2024年12月14日
来源:绥化市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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