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岗镇行政企事业单位
共享停车场停放服务的公示
为方便市民来访办事停车,提高停车泊位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停车难问题,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19〕81号)《东莞市2024年行政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错时共享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凤岗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场即将启动机动车停放服务,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共享时段、标准及有关说明
二、共享主体
凤岗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5日,共15天
四、公示方式
本次项目公示的具体内容,通过“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相关权利主体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1.发送电子邮件到fgzcjygs@163.com
2.将意见反馈到市物价监督投诉电话:0769-12358。
六、个人意见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电话,企业意见需要提供法人资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咨询电话:0769-87757732
东莞市凤岗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来源 | 客侨凤岗、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凤岗分局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中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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