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高语阳
12月9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 海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海口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韩运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韩运发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求职务升迁,搞政治攀附;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重基层负担; 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搞“一言堂”;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财物; 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随意决策乱作为;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违反生活纪律。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还显示,韩运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欲膨胀,擅权妄为,腐化堕落,六项纪律项项皆反,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政治投机、谋取私利的工具,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典型。
韩运发1970年7月出生,河北 吴桥 人。他曾任海南省公安厅纪委纪检监察处副处长,海南省定安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处长,海南省东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21年6月,韩运发转任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海口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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