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蓝字关注及时接收通知

来源:汉源县融媒体中心
有料·有用·有温度最宝兴(微信号aibaoxingxian)编辑制作
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自然资源,国家通过立法对其予以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伐林木。近日,县林业局执法队收到线索,皇木镇岩口村3组村民张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到附近山上盗伐林木。12月3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皇木镇松坪村,当事人张某某对现场进行指认。
案件概况
经调查,2023年11月,皇木镇岩口村3组的张某某在位于皇木镇岩口村3组小地名“板凳坡”国有林地内盗伐林木。经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张某某盗伐柳杉40株、桦木5株,柳杉立木蓄积为6.67立方米,桦木立木蓄积为0.5399立方米,共计立木蓄积7.2099立方米。
张某某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8号)第四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案林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较大”:
(一)立木蓄积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幼树二百株以上的;
(三)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标准的;
(四)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达到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十倍、五十倍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数量特别巨大”。
实施盗伐林木的行为,所涉林木系风倒、火烧、水毁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原因死亡或者严重毁损的,在决定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裁量刑罚时,应当从严把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张某某的行为已达刑事立案标准,县林业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皇木镇松坪村 张某某
之前不懂法律,为了自己修房子砍了树木。我会配合县林业局做好林地恢复,以后亲戚朋友如果想要砍树,我会阻止他们,不能做违法的事情。
砍伐树木要“先申请,后砍伐”,只有经过林业部门的批准,办理好采伐许可证,并且要根据许可证上许可的地点、面积、树种、期限及采伐方式等规定进行砍伐,才是合法行为。
县林业局工作人员 康克洪
森林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保护森林资源人人有责,在林区采伐林木需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办理手续属于违法行为必须要接受林业部门的处罚。希望大家增强环保意识,遵守森林法相关规定,不随意破坏树木。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点击下方【阅读全文】即可进入》》雅安约车
点点在看,点点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