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近日,我国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成都国际铁路港(城厢站)新增获批启运港,落地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将惠及成都上万家企业。这是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以来首次落地成都。
据了解,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即“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即“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其中成都国际铁路港(城厢站)新增获批启运港。
“原来通过集装箱出口的货物,须清关离境后方可办理退税。政策落地后,货物在本港装箱出运后即可办理退税,出口退税的时间缩短一半以上,为企业大幅缩短资金运转周期、降低企业成本。”成都正业佶祥平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友富说。
据介绍,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出口退税程序的一项创新改革措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后,对出口企业从启运港启运的符合条件的货物,办理放行手续后,即可凭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报关离境申报退税时间将显著缩短,有效避免国内段运输等原因造成的退税等待,有利于提高出口企业资金周转率,降低资金占用财务成本,该政策可惠及上万家企业。”成都海关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表示,该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四川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强成都国际铁路港建设,推进中欧班列与中老铁路贯通衔接,提升内联外接效率,有助于四川西部物流枢纽中心建设,增强辐射带动效应和集聚能力,促进西部地区开发开放。
需要注意的是,货物如未运抵离境港,不再出口,启运地或经停地海关将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由海关总署向税务总局提供相关电子数据。不再出口货物若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出口企业应补缴税款,并向启运地或经停地海关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货物已补税证明。
据悉,围绕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落地,成都海关法综处与青白江海关共同开展对企政策宣讲,指导企业及时了解办理条件及流程,让更多企业享受到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重大利好。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杨富供图成都海关责任编辑 罗皓 编辑 王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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