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父母在朱令去世后的2024年4月15日向检察院提出侦查监督申请,但一直等不到检察机关的答复,最近终于等到了答复。
我们从微信公众号“朱令我们在一起”可以看到检察院具体答复,结果在我意料之内,当面答复朱令父母未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详情如下:
当然,朱令父母对以上答复内容并不认可(详情参看文章《朱令父母收到北京人民检察院的正式答复》),并要求检察院书面答复,检察机关书面答复如下:
我从情感上来说,非常同情朱令及其父母的遭遇,我们也希望能将凶手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将此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这对朱令在天之灵也是一个告慰。
但理性分析此案件,我们一定要承认人的有限性,这世间很多事最终并不能拨云见雾,还原一个事实真相。虽然我们想要努力做到并且无限接近这一点,但它明显违背客观规律。有段时间侦查机关高喊“命案必破”口号,但事实表明它违背科学规律,很多办案单位还会在办案压力之下胡乱抓人,造成冤假错案,呼格吉勒图案以及赵作海等冤案,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破案以及还原事实真相的同时,我们一定要尊重客观规律。办案人员与普通人一样,并不在案发现场,并不具有上帝视角,只能通过查找的一些证据来最大限度还原事实,但靠证据链条还原的这个法律事实究竟是不是真实发生的客观事实呢?我只能很遗憾地说,不一定,甚至会出现法律事实完全与客观事实相违背的情形,这便会产生冤案。
人们朴素的正义情感诉求与现实还是有点差距的,所以朱令父母一直想要找到真凶,想要有司将曾经的犯罪嫌疑人抓拿归案。我们对案件的判断,有时候不免被媒体带着跑偏,因为媒体终究不是做专业法律判断的,所以理性看待媒体的声音。
这个案件为什么一直引发关注?不光是朱令案三十年找不到凶手,更因为曾经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孙某强大的家庭背景以及孙某后来被释放、移民出国等原因,人们肯定觉得有司在徇私枉法,放纵犯罪嫌疑人。
我觉得案发当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但已经过去这么多年,而且这个案件受到舆论如此关注,个人认为检察机关最新的这次答复应该是可以相信的。
大众期盼的理想结局估计是有司将犯罪嫌疑人孙某从国外引渡回来,接受法律惩罚。可是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抓捕孙某,谁能保证孙某不是下一个呼格吉勒图呢?若依朱令父母所言各项因素综合考虑孙某已达合理怀疑,应该移送起诉,但万一不是呢?过几天又冒出一个真凶呢?
说到底,我们选择一种什么的法治模式,是“宁肯错杀一千也不放走一个”还是“宁肯放走一千也不错杀一个”呢?当然是后者,它是文明国家的标志,讲证据,证据不足一定不能定罪处罚,即便错放也在所不惜,如果有人选择前者,我告你,这是当年国民党反动派的口号,我们的价值观总不能和他们一样吧?
人世间就是有很多无能为力的事,奈何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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