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在保障城乡生活生产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中具有重要作用。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地下水安全的重要举措。近日,巴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巴州自然资源局、巴州水利局组织完成《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报告》编制并印发实施。
巴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结合已开展的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土壤详细调查等工作结果,根据全州17处地下水型水源地划分成果,对地下水位埋深、含水层、补径排情况及污染源企业信息等资料进行现场实地调查校对,通过开展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地下水污染荷载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三线一单”和行政区划等划定地下水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经科学划定:全州地下水保护类区域17处,保护类区域总面积111.59km²,占巴州平原区总面积的0.143%;地下水管控类区域53处,管控类区域总面积12714.05km²,占巴州平原区总面积的16.27%。
同时,针对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同步建立全州地下水防治重点污染源清单。按照巴州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现状,提出了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差异化管理政策及措施,强化了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进一步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利用,为下一步推动实现巴州地下水环境的“分区管理、分类防控”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意义。
来源:巴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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