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5日讯 近日,德化法院与公安、检察等机关按照上级规定协作配合,在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快速审结一起案发到结案不到42小时的醉驾案件。
2024年10月17日0时2分许,被告人林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浔中镇诗墩路6号前路段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案发时被告人林某血样乙醇含量为164.06mg/100ml。
公安机关在调取相关书证、言词证据、鉴定结论等证据后于次日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对证据进行审查,提出认罪认罚建议后于同日移送起诉。德化法院于同日立案,坚持证据裁判规则,于当日下午开庭审理作出裁判,送达判决书并结案。
据了解,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办理醉驾案件,是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大举措。德化法院将继续适用该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进一步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赖育升)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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