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十七名儿童被判死刑,疑有漏罪
文/叶雨秋
说起人贩子,总让人心头一紧,恨得牙痒痒。那些把别人的骨肉当商品,在黑暗中交易灵魂的恶魔,终有一天会受到人民的审判,法律的严惩。近两年被判处死刑的人贩子余华英,就是最典型例证。
余华英,1963年生人,云南大理州鹤庆县人。1992年,29岁的余华英与情人龚某良生下一个私生子,或许是无力抚养,或许是怕婚外情暴露,两人竟鬼使神差的将亲生孩子卖了换钱。尝到甜头的两人利益熏心,从此开始了罪恶的拐卖儿童之路。从1993年开始,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或情夫龚某良陆续拐卖了13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到河北邯郸农村。2004年,余华英与王加文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但是余华英与王加文均隐瞒了真实身份,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获多次减刑,于2009年刑满释放,躲到重庆居住。
2021年家在河北邯郸的姑娘杨妞花经过多年的寻亲之路,终于与姐姐杨桑英相认,更难能可贵的是,杨妞花还依稀记得人贩子余华英的名字和大致相貌,遂向贵阳警方报案。经过侦查,人贩子余华英再度落网,并供出了其他多起之前遗漏的犯罪事实,终于在2023年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期间,余华英对一审认定的拐卖11名儿童的事实无异议,当庭承认罪行,但认为量刑过重;其辩护律师则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主张量刑偏重,请求减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则认为判赔金额过低,提出上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恰当,程序合法,不支持余华英的上诉理由,建议维持原判。
然而,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理由是原判遗漏了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尚待明确,为全面查清其犯罪行为,决定进行重审。
此外,2024年9月19日,余华英的丈夫王加文因涉嫌脱逃罪、拐卖儿童罪,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王加文与余华英(另案处理)分别于2002年在大理拐卖5岁的李聪至河北邯郸,2003年在丽江拐卖6岁的小陈(化名)至邯郸。庭审中,王加文承认了指控。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据悉,检察机关此次新增的4起对余华英的指控中,除涉及她与王加文的2起案件外,还包括她与龚显良合谋的另2起案件,共拐走两对兄弟4名儿童,其中3人被贩卖至河北邯郸,另1名年龄较大的儿童被留在贵阳一家游戏厅,后幸遇好心人送至派出所,在警方协助下安全回家。
余华英这个个罪大恶极的人贩子,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消息一出,大快人心。但那些被拐的家庭,多少个日夜以泪洗面,多少个希望化成泡影。他们的孩子,本该在阳光下奔跑,本该享受亲生父母的关爱,却成了人贩子手中的筹码,遭受着难以想象的折磨。有些家庭为此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还有些家庭寻子路上历经磨难、身心俱疲、负债累累。更有甚者还有父母因想不开选择自杀。但现在,正义没有缺席,法律没有沉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到头终有报,自己的恶行终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余华英案件每一次审理,都牵动着无数人心,人们痛恨她罪恶,同情受害者遭遇,也期待着法律能够还给受害者一个公道,这个案件也引发社会对儿童拐卖问题深刻反思
如何更好地保护儿童,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话题,相信政府、社会组织和每一个人共同努力下,孩子们能够拥有一个更加安全、美好未来。
关于人贩子到底该怎么罚,一直都存在着争议。有人觉得就得重罚,像美国,对绑架儿童且伴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人贩子,可判处 20 年以上、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甚至死刑;英国把参与贩卖活动的人最高刑期提高到终身监禁;阿富汗更狠,只要被认定是人贩子,就直接枪毙,尸体还拉到大街上暴晒。可也有人担心重罚会不会导致人贩子铤而走险,更加疯狂地作案。同时担心人贩子会危害小孩子的生命,但不重罚不足以震慑犯罪,让他们心存敬畏之心。
咱老百姓心里清楚,人贩子毁了那么多家庭,必须得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让他们不敢再作恶,还社会一个安宁,让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的!咱就盼着法律能狠狠收拾这些人贩子,让他们为自己的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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