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现公示近期4起
涉及两轮车典型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驾乘人员
引以为戒,遵规守法
安全文明出行
事故警示
事故警示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电动自行车逆行
结果上演“对对碰”
2024年6月10日12时许
云梦县沙河乡行驶至高徐村乡村公路
⚠️ 小型汽车、电动自行车相碰撞
事故经过:张某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与鄂A9X***小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轻微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车辆且逆向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路口转弯未观察
疏忽大意酿事故
2024年8月20日10时35分许
安陆市解放大道护国十字路口
⚠️ 小型汽车、电动自行车相碰撞
事故经过:刘某骑行二轮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解放大道护国十字路口在左转弯时,与由东向西行驶曹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事故造成刘某受伤,双方车损的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刘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在规定车道左转,左转时未注意观察且未遵循左转让直行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心存侥幸闯红灯
事故就在一瞬间
2024年7月2日13时许
孝感市槐荫大道与天仙路交汇处
⚠️ 小型汽车、电动自行车相碰撞
事故经过:黄某某骑行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城区槐荫大道与天仙路交汇处闯红灯骑行通过人行横道时,与郑某某驾驶鄂KP8***小车沿槐荫大道由西向东正常直行通过路口时相撞,
经初步调查: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违反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认定,黄某某负全部责任,郑某某无责任。
转弯切记莫占道
各行其道才安全
2024年4月20日10时许
安陆市碧涢路十字路口
⚠️ 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
事故经过:石某骑行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十字路口左拐弯时,与由西向东黄某骑行的二轮电动车(载袁某、袁某琪)相撞,造成石某、黄某、袁某、袁某琪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石某骑行二轮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且未遵守左转让直行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与守法相随
每一个违法行为
都可能给我们带来危险
在骑乘过程中
以下这几点千万不能忘
安全驾驶口诀
右手油门掌握准
超速行驶莫沉迷
前后刹车需线性
稳住车身稳稳停
瞻前顾后勿疏忽
视野开阔先减速
提前检查熟车况
戴好头盔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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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无小事
任何一种在你看来不足挂齿的交通违法
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孝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文明守法 安全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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