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是却有很多的父母狠心将自己的孩子丢弃。孩子最大不幸,就是遇上如此缺乏责任心而又冷血的父母。无疑,每一个新生命降临,都应是家庭的希望,如获至宝,而不应是父母的“不速之客”;如若不然,为何去十月怀胎,又为何要将其生下?
一位来自江西南昌市的50岁流浪汉熊建国在垃圾桶中发现一名弃婴,就是这样在垃圾桶捡到了他的女儿。
平常都在做拾荒的熊建国本来想翻找垃圾桶看里面有没有空瓶,但却看到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景象,一个小婴儿被丢弃在垃圾桶里,已经饿了好一段时间。
虽然自己的生活状况也很拮据,但是他决定要自己把她抚养长大!他替小女婴取了一个名字,叫做艳艳。熊建国开始更勤奋地做拾荒的工作,他买了一个瓶子可以喂养小孩。他们平常就住在南昌司马庙旁边的桥下,所有的家当就是一条被子跟一条毯子。渐渐的,艳艳长大了,白天也会跟熊建国去拾荒。
由於艳艳没有报户口,加上他们也没有钱,所以艳艳并没有上学,而是交由读到小学三年级的熊建国指导,他特地花钱去买了数学练习簿和国语的本子,父女俩就著路灯学习功课。熊建国很得意于艳艳学习方面的聪明,她能解对大部分的数学题,还会背《西江月》等十几首诗词,熊建国说自己会把艳艳抚养到她可以完全独立成人为止。
艳艳几乎都会写完熊建国每晚出的作业,但有时候她揉揉眼睛喊疼,熊建国就会心疼地说:「那就歇歇,别看坏眼睛了。」由于住在桥下,艳艳地脚上几乎都是蚊子包,但当别人问她这样的生活苦不苦,想不想离开时,她就会眨著眼睛说:「只要爸爸在的地方,哪里都是家。」
熊建国把捡到艳艳的那天定为她的生日,每年他都会带艳艳去照相馆拍一张照,然后给她买一个小蛋糕。熊建国说:「小蛋糕就是给艳艳的生日礼物,相片是给我的,让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一天。」
因为熊建国当时起的善心,艳艳的性命才活了下来,虽然这对父女的生活资源非常少,甚至连间遮风避雨的房子都没有,但他们之间紧密又宝贵的亲情是无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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