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
民族兴衰、人民福祉
一直以来,翔安法院
法槌重击清“毒瘤”!
近日,翔安法院审结了两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大明、小帅因犯贩卖毒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被告人阿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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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贩卖大麻叶惹上“大麻”烦
2023年年底至2024年2月间,被告人大明、小帅为非法获利,合伙购买疑似大麻叶的干枯植物,并通过某软件发布售卖大麻叶的信息进行贩卖。
2024年2月,小帅在该软件上与买家达成买卖大麻叶的合意,后以虚拟钱包收取870元的毒资,并通过“埋包”的形式,将疑似大麻叶的干枯植物埋藏在翔安某地,并将“埋包”地点照片、定位等信息通过某软件告知买家。之后,小帅按照事前与大明的分成约定,向大明转账350元。同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地点查获小帅埋藏的疑似大麻叶的干枯植物。
随后,小帅、大明被公安抓获并被当场缴获疑似大麻叶的干枯植物。经依法鉴定,上述查获、缴获的植物中均检出大麻的有效成分。归案后,二被告人对上述事实均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大明、小帅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最终,法院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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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上头”电子烟 “上瘾”更“上刑”
2023年10月,被告人阿强在明知他人系为了吸食毒品的情况下,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向小春(案发时为未成年)、小夏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并从中非法牟利,后在交易过程中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
经依法鉴定,该电子烟弹中含有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精神药品依托咪酯成分,且阿强及小春尿液依托咪酯检出结果均呈阳性。归案后,阿强对其上述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阿强以牟利为目的,明知依托咪酯是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仍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5次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法院根据阿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大麻作为传统毒品,其危害早已为人们所熟知,而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的出现,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广大市民要提高对毒品的认识和警惕,远离毒品,切勿因为好奇或其他不当原因沾染毒品。
以案为鉴,我们要时刻警醒,上述两个案例中,被告人均是为了蝇头小利而贩卖毒品,虽然获利不多,却让自己一生都背负上了贩卖毒品的罪名,受到了严厉的刑事处罚。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坚守拒毒、防毒的底线,切不可为贪图眼前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
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认识到毒品犯罪的严重后果。一旦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一个无毒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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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翔安
一校\蔡佳怡 二校\王妍
审核\任旭萍 朱毅力
翔安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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