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9月18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蓝晓科技提问:请教:国能矿业结则茶卡盐湖项目,是委托加工项目,如果今年年底项目建成投产,那么能否确认成“系统装置”收入?我的理解是不能,因为不是卖设备或EPC项目,建成就收设备钱,这个项目是委托加工,以后是收委托加工费和销售收入分成,以后每个月都有收入,但一次性的设备收入就没了,相当于公司自己的前期投入。不知道这样理解对吗?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公司签订的《西藏结则茶卡盐湖万吨级氢氧化锂委托加工合同》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由公司建设10000t/a盐湖卤水提取氢氧化锂生产线,国能矿业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委托加工费及产品销售收入分成。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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