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国台办确认,“台独”分子、前民进党成员、台民族党副主席杨智渊,近期被温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他是第一个以分裂国家罪被判刑的“台独”分子,也是大陆公布“惩独 22条意见”后被判的首案。#“台独”杨智渊被判9年#
中学时期杨智渊就开始从事“台独”分裂活动,还曾被民进党当局看中,获蔡英文亲自颁发聘书,2011年还曾积极参加推动岛内所谓的“公投建国”的活动。最终,在2022年8月,他在大陆经商活动期间,被国家安全局逮捕。
可以看出,杨智渊是一名顽固“台独”分子,我们对他的处理判刑,也是完全合法的。然而,民进党当局却仍在叫嚣,对大陆“惩独”之举恶意抹黑,声称杨智渊被捕是所谓“冤假错案,秘密判刑”。甚至,民进党当局还以杨智渊的经历恐吓岛内民众,让他们不前往大陆。
但民进党当局这种公然偷换概念、混淆是非、煽动对立的行径,恰恰说明我们依法惩治“台独”分子的行动是正当的,对民进党当局起到了震慑作用。我们也要奉劝某些岛内人士,不要当通告上的“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否则,杨智渊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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