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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管箱内寄存名贵字画
不料字画浸水,半生收藏尽毁
索赔五百万,银行是否应该赔偿
案情介绍
家住深圳的李先生,是一名收藏爱好者。因为自幼爱好书法,李先生收藏了许多名人字画。2013年,他将最为珍视的一部分藏品寄存到银行的保管箱里,每年交纳900元保管费。
原告:李先生
此后,每当寻得墨宝,李先生都习惯性寄存到这家银行的保管箱中。2022年5月,李先生查看保管箱内的藏品时,意外发现,箱内的字画已经被水浸泡,损毁严重。
李先生说,为了收藏,自己投入了毕生的积蓄,一辈子都没买房。在受损的藏品中,最名贵的是两幅启功的立轴,和一幅范曾的画作。
李先生多次和银行协商赔偿事宜,但是因为银行负责人几次更换,态度前后不一,最终没有达成一致。今年年初,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五百万元。
原告代理律师:
周立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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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保管箱租约属于哪类合同?
李先生和银行签订过一份保管箱租约,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租约中,对于李先生寄存的是什么物品,价值多少,哪种情况,银行承担赔偿责任,都未做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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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一方认为保管箱租约是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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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一方认为保管箱租约是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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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保管箱租约的性质,
究竟该如何界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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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银行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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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一方认为,银行只是提供了保管箱,并不对箱内物品承担任何责任,李先生的字画损毁是李先生个人的责任,与银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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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一方认为,之所以每年交纳九百元保管费给银行,就是相信珍藏的字画能在银行得到最妥善的保管。时至今日,银行也没有对保管箱泡水的原因作出说明,银行必须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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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被浸泡的字画价值
该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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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一方认为,事发已两年,字画损毁严重,如今已经无法鉴定具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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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一方认为,能否鉴定应由专业机构来判断,五百万元索赔额只是预估,最终赔偿金额以鉴定机构的结论为准。
一份保管箱租约
能否承载用户的保管期待
能否维护银行的诚信形象
行业规范与法律法规
又该如何为银行保管箱业务保驾护航
节目中
当事人李先生
及代理律师周立太律师
与现场观众及各位嘉宾
共同探讨
如何让银行保管箱更保险!
黑龙江卫视《遇事找法》
以案说法,敬请关注!
黑龙江省司法厅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
新闻来源:黑龙江卫视
编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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