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 ”
是近几年涌现出一种新型犯罪模型
是犯罪分子的“黑话”
一种提供非法资金转移渠道的违法犯罪行为
只需要出借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码
就能轻松“躺赚”高额回报
却易沦为犯罪帮凶
案情回顾
2015年至2023年期间,吴某创建“豪门”QQ赌博群,并雇佣黄某等人帮助提供支付宝、微信用于上下分,该赌博群采用“猜单双、比大小”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共计“上分”人民币1918余万元。苏某、柯某、何某在明知黄某、吴某向其租借支付宝或微信账户系用于网络开设赌场使用,仍将其名下的支付宝或微信账户租赁给吴某等人用于赌资支付结算。案发后,苏某、柯某、何某主动归案。
检察履职
本院审查认为苏某、柯某、何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苏某、柯某、何某不起诉。
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苏某、柯某、何某提供微信、支付宝给吴某等人网络开设赌场使用,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仍具有行政违法性,我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被不起诉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收到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苏某、柯某、何某作出行政拘留与罚款的处罚决定。
检察官提醒
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是终点,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和批评教育,既对被不起诉人是一个警示,也让被不起诉人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办案目的,不纵不枉,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盱眙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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