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一支队旗下营大队
关于调整辖区G7京新高速公路
电子测速设备限速值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严格打击超速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大队辖区实际,现对辖区内固定电子测速点位及限速值调整通告如下:
一、测速设备点位
1.G7京新高速(北京方向)440km+538m
2.G7京新高速(北京方向)468km+292m
二、限速标准
小型车限速120km/h
其他车型限速100km/h
为提醒过往驾驶员按照规定速度行车,按要求在测速点位前方设置了测速提示标志、限速标志。此公告,即日起,至2024年9月4日24时止。2024年9月5日0时起,开始按照规定采集交通违法信息。望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稳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公路一支队旗下营大队
2024年8月29日
· END ·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内蒙古高速交警旗下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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