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竟有教练竟在禁止教学路段教学
并利用手机现场直播
把马路当成练车场?!
这究竟怎么回事?一起来看
2024年8月13日以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佛景区大队、直属二大队先后接到群众举报称:一驾校教练在禁止教学路段教学,并利用手机现场直播。
△直播画面截图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并通知当事人张某某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经查,驾校教练员张某某明知该路段为考试路段、禁止教学,为招揽学员、同时获取流量,仍带着学员前来练车,并将教学过程全程通过手机直播。
民警对张某某在禁止教学路段教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指出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张某某驾驶机动车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或者观看电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张某某驾驶教练车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违法行为抄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对张某某进行了处罚,并约谈了该驾校负责人,要求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教练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开车上路,遵规守法是“第一步”!
请广大驾校教练员以身作则
带领新学员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安全驾驶,文明交通,持证上路
驾校教练员私自带领学员
不按规定线路学习驾驶
以及分心驾驶、疲劳驾驶、酒醉驾
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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