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崂山风景区一路虎女司机逆行并追尾大巴车,竟然迁怒于正常行驶的车主。她狂扇男车主耳光,嘴里叫嚣道:打你怎么了?男子被打得口鼻出血,全程没有还手。女子行凶后逃离,被行拘10日,罚款1000元。被打退伍军人对处罚不满,他可以打回去吗?
无端遭逆行路虎女子殴打,事后对方不仅不赔付医药费,竟然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现在男子的医药费已经花费了四千多,当下仍在住院治疗,医药费已经花费了4千多。对于处理结果,男子表示不能接受,希望严肃处理。律师称,继续追责有难度。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下事件的过程细节。
从网传视频可以看到,案发地是一条狭窄的双车道小径,所有车辆井然有序地遵循着既定的轨迹缓缓前行。
然而,一位驾驶路虎的女子似乎与众不同,她竟逆行向前。遗憾的是,勇气可嘉但技术太臭,结果竟然追尾了一辆大巴车。
追尾没有引起警惕,反而触动了她心中的狂妄。女子破口大骂,将怒火发泄到对向行驶的司机身上,她认为是对方不让道才造成事故的。
女子下车后径直奔向对向车辆,拉开对方车门后就上了手。她左右开弓,连续打了男子十几个耳光,对方顿时被打得口鼻出血。
女子边打边叫嚣道:“打你怎么了”、“就打你了”。男子虽然遭遇狂殴,但是却始终保持冷静,全程没有还手。
打完人后,女子驾驶路虎离开了。据警方通报称,女子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据网友爆料,被打男子称自己不会和王某和解,事发后对方也没有向他道歉,更谈不上赔偿所花费的医药费。
被打男子称,自己绝不和解,只想要个公道。他表示自己已申请伤情鉴定,将会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段视频被曝光后,迅速引起了轩然大波。有网友称,女子疑似当地城管局一名副主任,但随后所涉单位辟谣称,是同名同姓的两个人。
据悉,打人的路虎女子并非官员,就连普通的公务员都不是,而是靠着崂山的风景资源做生意发了横财。
不过,她作为一名女子能够开着路虎车横行霸道,应该不仅仅是有钱的问题。有网友质疑道,她上面是不是有人?
也有人爆料称,女子好像是复旦大学的研究生,并晒出了她的入学录取通知书。目前,复旦大学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刚哥觉得,这份录取通知书即使是真的,估计也是被她重名那位的。就她这素质,复旦怎么可能录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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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布处理结果后,却引发了网友的不满和质疑。
有人认为,这么轻微的处理能服众吗?那个挨打的l就白打了吗?经过他的原谅了吗?她不持有钱肆意妄为吗?罚她倾家荡产赔给别人,以匡正义。
也有人认为,希望找法外狂徒"张三"打这个官司,把女的送进去好好改造几年,毕竟社会可以缺少"名媛",但不能缺少保家卫国的军人。
还有人认为,男的被打出血后就可以反击了,属于正当防卫。
对于男子的礼貌和克制表现,部分网友却不买账,竟然有人批评他。
有网友直言道:总是保持最大克制,还是血性汉子吗?至少应该不让她打到自己吧?
还有网友批评道:一个曾经的军人,真不知道怎么想的?不实施正当防卫制止暴力行为,就是对法律的践踏!
那么,一名男子汉被女子当众连扇耳光,口鼻出血都不还手,他究竟是怕什么呢?
被打男子称,自己之所以没有还手,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理由:
其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车里,他不希望孩子看到血腥暴力的场面。
其二,好男不同女斗!自己是男人,从来都不会动手打女人。
其三,作为一名退伍军人,他的纪律性和责任感丝毫没有减退,时刻保持着理智。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女子的行为构成辱骂、殴打他人,警方的处理太轻吗?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同样,依据该法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女子同时触犯了两条规定,应当“数罪并罚”合并执行。两个违法行为的罚款最高都是500元,警方处罚了1000元,已经是顶格了。
2、女子的行为可以定性为寻衅滋事吗?
有网友提出,河南男子20年后当街殴打老师,也打了几个耳光,就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六个月。既然河南可以判,为何山东青岛就不能追求女子的刑事责任呢?
其实,打人男子常某不仅当众扇了自己班主任几个耳光,还有拳打脚踢。更为严重的是,他将视频传播至初中同学,后来广为流传,对班主任和家人造成了严重的困扰。
常某辩称,自己当年被班主任殴打羞辱,给心灵上留下了很深的阴影。但是他并没有提供证据,因而无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是基于他的行为情节比较恶劣,所以法院才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了刑事责任。
3、继续追责路虎女子有难度吗?
目前,伤情鉴定尚在处理中,结果未明。如果男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则继续追究女子刑事责任的难度极大。因为据当时的行为表现,警方将其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可能性不大。
当然,目前公安机关的处理仅仅是现阶段的,并不一定是最终结果。如果被打男子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那么女子可能就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而不是拘留几天再罚点款这么简单了。
4、被打军人对处罚结果不满,他可以打回去吗?
一般情况下,打人是犯法的。如果在自己被女子连扇耳光时还手,并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就是正当防卫。
现在对处理结果不满再打回去,就涉嫌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因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丧失了防卫的前提条件。
不得不说,王某开了一辆路虎就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她或许真的认为,路虎就是公路之王,可以肆意横行而不受管制,显然她理解错了。而被打男子的忍让,是否就避免了妻子和孩子看到血腥和暴力呢?
本案不仅是对王某个人素质的拷问,更是对社会公德的警醒。在法律的边缘,总有人试图以自己的意志凌驾于规则之上,最终只能落得个自取其辱的下场。对于是否应该追究女子的刑事责任,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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