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诸暨市人民法院发布公告
楼文俊已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债权人赶紧来申报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681执清12号
本院根据楼文俊的申请,于2024年8月12日裁定受理楼文俊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浣纱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楼文俊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9月2日前,向楼文俊管理人(通信地址:诸暨市浣东街道环城东路251号天洁大厦9楼浙江浣纱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11800;联系人:范永兴;联系电话:18758038580)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楼文俊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本院定于2024年9月10日15时00分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诸暨市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2日
来源丨 诸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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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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