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7日,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或“公司”,股票代码00231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亚联发展索赔条件(暂定)为:
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8月30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符合以上索赔区间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15日,亚联发展(00231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4年8月5日,亚联发展(00231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吉证监处罚字[2024]1号)。
2024年8月17日,亚联发展(00231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亚联发展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开店宝系纳入亚联发展2021年合并报表的非同一控制子公司)服务商返现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13,714,256.57元、虚增预付账款13,714,256.57元。
(二)开店宝资金调节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7,111,150.00元、应付账款7,111,150.00元。
(三)开店宝子公司错误清理三年以上不需支付的应付账款,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应付账款8,278,844.67元、营业成本8,278,844.67元。
(四)开店宝银联清算款差异调整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3,178,768.52元、营业成本3,369,494.63元、应交税费190,726.11元。
(五)开店宝手续费返还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33,619,560.65元、营业成本35,636,734.29元、应交税费2,017,173.64元。
(六)开店宝未根据结算单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1,999,201.36元、应付账款1,999,201.36元。
综上,开店宝2021年度少记营业成本70,109,681.52元、营业收入36,798,329.17元、应付账款17,389,196.03元、应交税费2,207,899.75元,多记预付账款13,714,256.57元。开店宝上述事项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33,311,352.3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12.33%;虚增净资产33,311,352.35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81.39%。
吉林监管局认为,亚联发展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吉林监管局拟决定:
(一)对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王永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三)对陈道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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