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对部分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及其驾驶员予以曝光,并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同时我市5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对上述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驾驶人的账号采取“联合封号”的限制使用措施。
01
违法当事人:吴某炼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违法地点:黄河路快速路
违法时间:8月6日
02
违法当事人:林某祥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违法地点:黄河路快速路
违法时间:8月6日
03
违法当事人:饶某兴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违法地点:东厦隧道
违法时间:8月6日
04
违法当事人:王某杰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
违法地点:黄河路快速路
违法时间:8月7日
05
违法当事人:林某丰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违法地点:黄河路快速路
违法时间:8月7日
06
违法当事人:詹某花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
违法地点:黄河路快速路
违法时间:8月7日
07
违法车辆:汕头017***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地点:金砂嵩山路口
违法时间:8月8日
08
违法车辆:汕头052***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地点:中山衡山路口
违法时间:8月8日
09
违法车辆:汕头349***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地点:金砂嵩山路口
违法时间:8月8日
10
违法车辆:汕头344***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地点:金砂嵩山路口
违法时间:8月8日
图文来源:汕头交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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