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上市公司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微电子)发布《关于完成法人变更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法定代表人由夏增文变更为于某。 此前的5月17日,华微电子发布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披露夏增文已失联。 在夏增文失联、华微电子更换掌舵人背后,是一起持续九年的股东纷争,引发外界关注。
▲华微电子官网截图
2002年,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鹏盛)通过司法拍卖和解渠道投入1.62亿元成为华微电子控股股东。彼时,夏增文是华微电子掌舵人;王宇峰则是上海鹏盛的董事长,还曾担任华微电子副董事长。
从2015年起,因为股权纠纷,两人不但打起民事官司,还互相举报:一方举报对方“职务侵占”,另一方则举报对方“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之后,王宇峰被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抓捕,目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而夏增文也被华微电子公告宣布“无法与本人联系”。
01交集
王宇峰出生于1968年,毕业后在南方证券等处从事证券投资业务,赚取第一桶金后,与妻子王某搬家并落户到上海,参与上海鹏盛的投资和经营。2003年至2014年11月期间,王宇峰为上海鹏盛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公开信息显示,华微电子成立于1965年,原为吉林市半导体厂,1998年改制为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10月21日注册成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1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国内功率半导体器件领域首家上市公司。
据中新经纬报道,夏增文曾任吉林市半导体厂厂长、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微电子第一届至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上海鹏盛与华微电子的交集发生于2002年。这一年,华微电子母公司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之后公司注销。上海鹏盛通过司法拍卖和解渠道投入1.62亿元成为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58%。
华微电子公告显示,王宇峰于2006年6月开始担任华微电子副董事长。2014年10月,他因个人原因辞去华微电子一切职务,同年11月辞去上海鹏盛一切职务。
02纠纷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宇峰在2014年11月29日,将其持有的上海鹏盛24.53%股权,转让给曾某。后来经过一系列股权转移,曾某成为华微电子实际控制人。
王宇峰最终拿到3000万元部分股权转让款。他认为,上述24.53%的股权净值超1.5亿元。因不满股权转让金额,王宇峰和曾某及夏增文等人陷入持久的诉讼中。
从2015年开始,王宇峰等就该股权转让纠纷提起诉讼,诉求包括请求判令解除王宇峰等二人与曾某、夏增文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关系;请求判令曾某、夏增文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6亿余元等。
后经天津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裁定,将此案裁定移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间,王宇峰等人曾变更诉讼请求,但诉求金额还是超1.6亿元。
在相关庭审中,王宇峰诉称,最初他和夏增文达成口头股权转让协议,以一揽子交易的方式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海鹏盛及其股东天津华汉亿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实际价值为基础全部转让给夏增文,夏增文后通知由曾某出面代持。华微电子则否认曾某是为夏增文代持股权的说法,夏增文未做答辩意见。
这场股权纠纷,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以“王宇峰请求缺乏基本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驳回王宇峰等的诉讼请求。2022年1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二审判决书(部分)
在双方就股权问题打官司期间,双方还互相举报对方涉嫌违法犯罪。其中,一方举报对方“职务侵占”,另一方则举报对方“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几年前,华微电子和上海鹏盛以“吉林公民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名义向上市公司所在地吉林市公安局报案,当地警方之后出具立案决定书,决定对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不过,在2022年11月前,王宇峰未被限制人身自由。
2022年3月,华微电子发布的一则公告称“王宇峰在以上任职期间,为获取巨额不法利益,直接实施或指使员工实施侵占公司资产、破坏国家经济秩序……。吉林警方对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立案侦查……”。
公告还称:“王宇峰企图打击报复举报人并逃避刑事责任;对上海鹏盛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曾某等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意图干扰、对抗公安机关正常刑事侦查,并对上海鹏盛实施进一步侵占犯罪……王宇峰将侵占上海鹏盛巨额资产问题转嫁、栽赃给上市公司,捏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不断向监管机构诬告,利用网络媒体传播虚假信息。”
不过,这份公告受到争议。据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报道,2022年9月,因公司在明知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仍违规进行信息披露,华微电子及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03举报
对于华微电子这份公告,王宇峰表示不认可。2022年3月底,他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华微电子侵犯其名誉权。
在其民事起诉状中,王宇峰认为,华微电子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前提下,断章取义,恶意散布不实言论,客观上对其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其请求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在各网络平台上刊登的《关于相关市场舆情的声明暨澄清公告》,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说明公告;在相关媒体就其侵犯原告名誉权行为刊登道歉信。
不过,王宇峰没等到诉讼结果。这起名誉侵权案,王宇峰一审胜诉,华微电子上诉。二审进行过程中,2022年11月3日,吉林市公安机关对王宇峰进行刑事拘留。随后,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王宇峰。同年12月12日,吉林市检察院批准。目前,这起名誉侵权案尚未有最后定论。
▲相关逮捕通知书
王宇峰被抓后,其代理律师曾向法院递交《依法不予批捕王宇峰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意见包括,本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是典型的经济纠纷,王宇峰不构成职务侵占等。
王宇峰身边人表示,王宇峰目前是被羁押状态,案件处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今年5月中旬,王宇峰约见驻所检察官,实名举报华微电子原董事长夏增文行贿时任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郝君。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7月25日,吉林省吉林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城清风”发布消息:吉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原副指挥长、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郝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不过,目前郝君被查详情并未披露,尚不能确定其被查与被举报有关。
04失联
王宇峰举报的“行贿者”夏增文目前已失联。
今年5月中旬,华微电子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夏增文失联:“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通过快递邮件获知时任董事长夏增文先生因身体原因需要休息和治疗无法履职,公司至今仍未能与董事长夏增文先生本人取得联系。”
▲相关公告截图
5月16日,华微电子发布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据澎湃新闻报道,华微电子信披违规,与2023年1月18日上交所一份警示有关。上交所对当时的华微电子及有关责任人做出予以监管警示决定,原因是公司未及时回复监管函件并履行信披义务,也未按监管要求及公司公告承诺的时限提供相关文件,违反上交所有关规定。
该报道还称,此次被警示源于一份举报。上交所收到投诉举报,称华微电子实际控制人曾某、控股股东上海鹏盛、董事长夏增文等长期通过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并注销)等主体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大额资金,涉嫌配股欺诈发行等,公司前期披露的部分财务数据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内容存在不实。
红星新闻记者从王宇峰身边人确认,此举报来自于王宇峰。
红星新闻记者还从王宇峰身边人获悉,今年6月,他们收到吉林公安发出的告知书,称其举报“曾某等人涉嫌挪用或侵占华微电子等公司资金”一事,已转由经侦支队按法律程序处理。
8月1日,华微电子发布《关于完成法人变更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法定代表人由夏增文变更为于某。
原董事长失联,被证监会调查,华微电子有何后续举措?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夏增文电话,均无法接通;曾某在得知记者身份和采访需求后挂断电话。
红星新闻记者还联系了华微电子现任董事长于某,其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记者发送的采访短信未获得回复;华微电子办公电话无人接听,公司前任董秘孙某得知记者身份和采访需求后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对于夏增文的去向表示不清楚。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王宇峰相关案件的办案警官,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记者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红星新闻记者祁彪 图据受访者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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