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下令解散去年在大选中名列第一的进步党派前进党,宣判其提议修改冒犯君主罪的法律112条款违反了宪法。其主要提案人皮塔及其他10人禁止从政10年。
最终,泰国宪法法院采取了出于恐惧的行动,理由是“帽子”罪冒犯君主罪,人们担心如果允许主要反对党“前进党”继续存在,并且允许富有魅力的前领导人皮塔·林贾伦拉特 (Pita Limjaroenrat) 担任政治职务,泰国的君主制制度最终将被废除。
因此,该党被解散,皮塔和其他十人,包括现任党魁 Chaithawat Tulathon 被禁止从事政治职务10年。这与前进党前身未来前进党的结局不能说像,是完全一模一样,历史时不时就会重复。
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只要选民希望看到君主制进行改革,而不是被当作欧洲中世纪的半神圣制度来对待,那么剥夺1400万选民(即2014年5月大选的最大赢家)的选举权就毫无意义,泰国是否还能称自己为民主国家?
泰国宪法法院表示,为了保护君主制,它别无选择,只能解散该党,并禁止该党领导人参与政治10年。法院指出,该党领导人,尤其是皮塔,认同君主制改革运动,其中包括一些反君主主义者。
不禁想问,如果一个政党仅仅因为承诺修改被许多泰国年轻选民视为不合时宜、过于严厉、不公正和残酷的王室诽谤法而不得不解散、其领导人退出政坛,那么泰国君主制在法庭眼中该有多么脆弱。
此外,法院似乎认为,如果你不能赢得呼吁变革的泰国年轻人的心,那么你就必须让他们感到恐惧,或者至少让想要代表他们的政客感到恐惧,让街头运动的领导人感到非常恐惧,流亡或因违反他们想要修改的法律而入狱。
今天的裁决肯定会引起更多针对宪法法院和君主制机构的负面情绪。法院辩称,通过惩罚前进党来保护君主制机构,这种惩罚方式破坏了任何通过投票箱和平实现政治变革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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