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信息港小编了解到,8月11日、12日,牡丹区实验小学、杏坛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二小学、青年路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八小学、东关小学、东苑小学、曹州路小学、中华西路小学、润泽小学、南苑小学、西安路小学、太原路小学、花乡小学、点将台路小学、花都小学、南关小学、花城小学、贵阳路小学、成阳小学、开发区育才明德小学等先后发布招生公告,具体如下:
01
牡丹区实验小学
招生公告
根据《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4〕9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实验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广福街(成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环城河以外)。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牡丹区实验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1.发布公告时间:8月12日
2.报名时间:8月16日-18日
3.审核时间:8月16日-20日
4.录取查询时间:8月23日18:00前
5.领录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时间:8月25日上午:7:30-11:30(中华路以南);下午:2:30-6:00(中华路以北)。
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届时查询。
请务必在8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四、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行“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参看“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小学)操作手册”。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现场报名。
2.审核。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条件及材料上传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上传户籍信息时,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并同时上传出生证明。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需上传户籍信息和房产证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均应在学区内。限原住居民,因租房迁入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仅有房产在本学区(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户籍信息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儿童父母双方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上传户籍信息、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籍信息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提示填报一项入学依据即可,上传材料时注意图片清晰、正向,不要倾斜或倒置。
六、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或现场核查等方式核实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如确有疑问,可以拔打招生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学校咨询。
七、招生咨询电话:
0530-7380209 7380299
接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转学公告
根据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学工作安排,现将牡丹区实验小学转学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转学条件:
参照一年级入学条件。
二、上交材料时间:
2024年8月20日8:30——8月21日18:00
三、上交材料要求:
按类别到校上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一起装进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写清学生姓名、拟转入年级、材料名称、数量和联系电话。
四、温馨提示:
1.户口簿复印件尽可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1)监护人为户主的,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学生页。
(2)和祖辈户籍在一起的,需复印: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同时还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不动产)证明材料复印件:
(1)房产证(不动产证),需复印:显示不动产权(房屋产权)号、权利人、坐落地址等详细信息的内页。
(2)购房合同,需复印:购房合同封面页、购买人信息页、显示房屋坐落地址、楼号房号和房屋面积页。
3.扫码填信息:
即日起即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预转学学生信息,填写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18:00。
五、咨询电话:
冯老师:15605300990
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02
牡丹区杏坛小学
一、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为“中华路以南、长江路以北、太原路以西、牡丹路以东”的南城街道辖区居民。
二、招生办法
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监护人通过下载“爱山东”APP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以拨打学校咨询电话或到学校咨询指导老师。
三、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二)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三)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四)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五)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一)注册。监护人打开【应用商店】——输入【爱山东】进行下载——打开【爱山东】APP——点击【我的】进入【登录/注册】——用手机号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一步步进行认证,认证成功返回主页进行报名。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二)报名。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信息填报务必真实、准确,上传图片清晰完整,提交报名后等待学校审核。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杏坛小学现场报名。
(三)审核。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手机短信查看录取结果。
五、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20日
审核时间: 2024年8月18日—8月22日
查询时间: 2024年8月23日
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牡丹区杏坛小学”微信公众号推送。
平台开放时间:2024年8月16日8:00,请在8月20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六、材料上传要求
上传的所有材料务必清晰!(图片均为纸质材料原件拍照,复印件拍照无效,注意图片正向,不要倾斜或者倒置。)
(一)房产信息要求(请按照以下对应类型上传)
1. 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上传体现房产信息和权利人信息页;产权人、房产证号(房产证编号在权利人姓名上方“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信息文字清晰;
2. 购房合同:需上传封面页,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同时需提供购房发票、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购房合同编号在封面页右上角。
3. 拆迁安置协议:需是户籍一直在学区内的拆迁户,并提供无房证明。学区外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
(二)户籍信息要求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儿童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能证明与监护人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三)监护人身份证信息要求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
七、相关说明
(一)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校验、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取消本校入学资格。
(二)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三)网上报名时间先后不作为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咨询电话:0530-7711209 19653019097
咨询时间:8:30—11:30 15:00—18:00
03
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学区范围
区域一:东至西大堤、西至昆明路、南至八一路、北至黄河路(含李峨、民泰两社区)。
区域二: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华西路、北至黄河路(含益民社区)。
区域三:东至重庆路、西至昆明路、南至曹州路、北至八一路。
学区范围包括以下区域:方信嘉和苑、嘉利学府、李峨社区、民泰和谐园、民泰社区、区委区政府大楼、太阳城、天香府、西城一品(黄河路以南)、现代城、颐和家园、义乌小商品城C区D区(黄河路以南)、益民社区、睿鹰嘉园
招生对象
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含)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未满六周岁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入学证件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招生程序
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行“一网通办”。
(一)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二)审核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监护人要及时查看网上留言,按照规定时间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把材料原件交学校审核。
(三)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时间安排
1.8月12日,学校公告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
2.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于8月21日-22日,去招生学校现场报名,有学校帮办人员协助线上办理及提交申请,或现场收集、核验纸质报名材料。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审核通过后,等待平台发布录取结果,领取《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3.8月29日--30日,小学新生报到。
材料上传温馨提示
(一)房产信息
(1)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上传证件内所有页;产权人、房产证号(房产证编号在权利人姓名上方“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信息文字清晰。
(2)购房合同:需上传封面页(购房合同编号在封面页右上角),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同时需提供购房发票,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拆迁安置协议:协议拍照务必完整、清晰,特别是拆迁协议号。
(二)户籍信息
(1)依托父母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儿童及父母页。
(2)依托祖辈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儿童及父母页。入学儿童父母需提供住建部门提供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备注: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房产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出生证明、结婚证等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
(三)监护人身份证信息
上传原件正面、反面
注意:上传的所有材料图片务必要清晰!
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3.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或“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招生咨询电话
0530-7387519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2024 年8月10日
04
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
一、
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20日
审核时间:2024年8月18日——8月22日
查询时间:2024年8月23日
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推送。
新生报到:2024年8月30日
平台开放时间:2024年8月16日8:00,请在8月20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二、
招生范围和对象
(一)招生范围
区域一: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
区域二:两馆小区:东至和平路,西至天香路,南至丹阳路,北至文昌路。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
招生办法
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行“一网通办”。
1.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以拨打学校咨询电话或到学校门口咨询我校指导老师。
2.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
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即2018 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五、
信息上传要求
上传的所有材料图片务必要清晰!( 上传的所有材料图片均为纸质材料原件拍照,复印件拍照无效,注意图片正向,不要倾斜或倒置)
(一)户籍信息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二)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直接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
(1)不动产证(房产证)
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清晰)。
(2)拆迁安置协议
学区内的拆迁户,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学区外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 。
(3)购房合同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祖辈房产
儿童直接监护人无房产、和祖辈一起居住、凭祖辈房产报名的,需上传证件:(1)房产证件原件。(2)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3)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三)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
六、
温馨提醒
1、 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 , 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校验、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取消本校入学资格。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咨询电话:17553070199
咨询地点: 学校门口北值班室
咨询时间:8:30—11:30
15:00—18:00
菏泽市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
2024年8月12日
05
牡丹区第二小学校本部
一、招生范围(后附学区示意图)
西至西环城河,东至东顺城街,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
西至西环城河,东至广福街,南至南环城河,北至东方红大街。
西至广福街(成阳路),东至解放大街,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3项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20日
四、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办法:监护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根据入学条件及证件要求选择报名类别,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细操作流程请参考学校微信公众号《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小学)》。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
五、材料审核与录取
1.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通过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2.材料复核。8月21日~22日,需要复核材料的,家长接到通知后,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同一个档案袋内,并在袋面注明证件名称及联系电话)到南华街校本部复核(不带孩子)。复核材料时保持安全距离,请勿聚集。
3.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6日下午3:30,通过审核的,学生家长凭短信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和相关证件(不带孩子),保持安全距离,请勿聚集。
1.家长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入学,数据共享,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收藏链接。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3.招生期间,学校会通过微信公众号“牡丹区第二小学”发布相关信息,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并查阅信息。
4.校本部设有咨询接待室和咨询电话:5963988 5969688。咨询时间:8:30~11:30 15:00~18:00。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小学
附:学区分布示意图
西至西环城河,东至东顺城街,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
西至西环城河,东至广福街,南至南环城河,北至东方红大街。
06
牡丹区青年路小学
01
招生范围
东至牡丹路,西至康庄路15巷,南至康庄路,北至黄河路。
02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牡丹区青年路小学学区内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03
报名上传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
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仅限学区内老居民,因开发无房产。)
(3)仅有学区内房产。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04
报名方式、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详细操作流程请参考学校微信公众号《2024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小学操作手册》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19日
审核时间: 2024年8月16日——8月20日
录取时间: 2024年8月20日——8月22日
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3:30学生家长到明远楼一楼大厅领取入学通知书和相关证件(不带孩子),保持安全距离,请勿聚集。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不能在网上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于2024年8月21日-22日,到学校明远楼一楼大厅进行线下报名。
(三)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 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拥堵。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 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3. 符合报名入学条件,但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的,可咨询我校的招生服务电话,或携带报名材料到我校咨询报名。
4. 具体事宜安排请及时关注学校公众号【牡丹区第二小学青年路校区】
咨询电话:0530-5316966,0530-5630299
咨询时间:8:30~11:3015:00~18:00
牡丹区青年路小学
2024年8月12日
07
牡丹区第四小学
一、招生范围
东至解放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八一路,北至北环城河。
二、招生对象
学区内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入学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四、招生程序
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1)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现场报名。
请家长及时关注平台审核反馈信息,初审时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请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补充报名材料并进行及时上传。
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请家长及时关注平台录取信息和手机信息,并关注“菏泽市牡丹区第四小学”微信公众号。
(3)2024年8月30日,小学新生报到。
五、注意事项
1. 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 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 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时间
8月12日至8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菏泽市牡丹区第四小学
2024年8月12日
08
牡丹区第五小学
01
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东环城河(夹斜路、康庄路十五巷),西至解放街,南至八一路,北至黄河路(含步行街)。
区域2:东至解放街,西至广福街,南至北环城河,北至康庄路。
区域3:东至解放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康庄路,北至黄河路。
02
招生时间
1.8月12日,学校公布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咨询电话等相关内容。
2.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3.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报名。
4.8月16日—22日,审核新生入学材料,确定新生名单。
5.8月23日,监护人到学校领取通知书。
03
招生办法
1.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 “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
2.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报名,并接受材料审核。需要到校报名审核的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两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父母联系电话、材料种类名称。
04
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05
审核录取
学校组织人员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照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06
上传材料要求
(一)户籍信息
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儿童页、父母页。如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二)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直接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
(1)不动产证(房产证)
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清晰)。
(2)拆迁安置协议
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的,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3)购房合同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封面页、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签字盖章页)、购房发票、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祖辈房产
儿童直接监护人与祖辈一起居住,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上传证件:(1)房产证件原件。(2)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3)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4)房产所有人与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在一起的户籍证明。
(三)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07
注意事项
1.上传的所有材料图片均为原件拍照,复印件拍照无效。拍照时,手机要正对材料上方拍摄,调准焦距,确保上传的材料图片清晰完整、周围无杂物。
2.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4.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提示
凡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一年级,请务必在“爱山东”APP平台选择符合所在学区的小学。
未经过平台报名及跨学区报名的适龄儿童,无法注册学籍,将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8:00
09
牡丹区第八小学
一、学区范围
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
二、入学条件
01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02
材料提交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01
8月12日
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02
8月16日—20日
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线下报名(仍需线上审核)。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确定新生名单。
03
8月28日
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04
8月29日—30日
一年级新生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和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菏泽市牡丹区第八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四、招生办法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01
报名
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相关信息填报。信息填报务必真实、准确,上传图片清晰完整,提交报名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
02
审核
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监护人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03
录取
凡是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请家长关注平台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监护人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上传的所有材料,包括图像、文字等务必清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比对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
附: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要求
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产权人、房产证件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房产所有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监护人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避免造成网络堵塞。监护人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监护人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15552338227 17553019615
接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10
牡丹区东关小学
01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02
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康庄路。
区域2:东至青年路,西至东环城河,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康庄路。
03
招生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6日8:00——8月20日24:00
审核时间
2024年8月16日——8月21日
查询录取时间
2024年8月26日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2024年8月28日
04
招生办法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菏泽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菏教体基函【2024】7号)文件精神,学校招生实行阳光招生,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进入“牡丹区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可以拨打学校咨询电话或到学校门口咨询我校指导老师。(具体手机端操作流程请查看“菏泽市牡丹区东关小学”微信公众号)。
07
入学条件: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招生程序
1.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根据《菏泽市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说明,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录取
我校通过招生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平台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间及新生报到时间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扫描二维码关注“菏泽市牡丹区东关小学”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查询。)
具体上传材料要求
1.户籍信息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直接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
① 不动产证(房产证):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需上传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清晰)。
② 拆迁安置协议: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的,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③ 购房合同:已网签且实际入住,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一年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祖辈房产:儿童直接监护人无房产,和祖辈一起居住,凭祖辈房产报名的,需上传证件:
① 房产证件原件。
② 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③ 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与祖辈在一起。
3.监护人信息: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附学区内小区检索: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上传照片要清晰,我校通过大数据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招生咨询电话: 396795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6:30
菏泽市牡丹区东关小学
2024年8月12日
11
牡丹区东苑小学
招生范围
一
区域1: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双河路。
区域2:东至赵王河,西至太原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双河东路。
HELLO SCHOOL
入学条件
二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
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
(1)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2)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人无房证明。
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学区内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经商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学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
三
1.8月12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2.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
3.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审核新生材料,确定新生名单,监护人查询录取结果。
4.8月28日上午8:00 ,一名学生家长携带户口簿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不带孩子)。(如遇其他原因,再另行通知)
报名办法
四
童户口在入学地
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
2.审核。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直接审核通过;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录取。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上传材料具体要求
五
01
户籍信息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要清晰)。
02
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监护人):
①不动产证(房产证):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60平米以下的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要清晰),房产证编号应填写“鲁”字开头的编号。
②购房合同:已网签且实际入住,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三个月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要清晰)。
③拆迁安置协议: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的,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祖辈房产:儿童监护人无房产,和祖辈一起居住,凭祖辈房产报名的,需上传证件:
①房产证件原件。
②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③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与祖辈在一起。
03
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要清晰)。
注意事项
六
1.监护人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比对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依据,监护人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避免造成网络堵塞。监护人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监护人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招生服务电话:
0530—7799018 7711996
牡丹区东苑小学
2024年8月12日
12
牡丹区曹州路小学
一、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
东至环堤公园,西至重庆路,南至中华路,北至八一路。
(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8 年8月31日 以前出生)且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17日
审核时间: 2024年8月16日-18日
录取时间: 2024年8月19日-20日
查询时间 :2024年8月19日-20日
三、招生办法
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可以拨打学校咨询电话或到菏泽市牡丹区曹州路小学门口咨询我校指导老师。(具体手机端操作流程请关注“菏泽市牡丹区曹州路小学”微信公众号)。
四、入学条件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学区内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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