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惊了!
九水东路一家药店,
在夜间和凌晨,“蚂蚁搬家式”地偷偷挖了两层地下室!
青山路福林苑一租户,
以装修为掩护雇人开挖地下室!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办等单位
迅速到场调查并叫停施工,
制定加固恢复方案,
请来专业机构鉴定并展开回填。
1
九水东路一家药店
九水东路一家药店的经营者雇佣工人,
在夜间和凌晨
“蚂蚁搬家式”地挖掘了两层、
超过850平方米地下室,
导致周边两处地面塌陷或沉降。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浮山路街道办事处等部门
接到群众举报后介入调查,
专业机构也开展了安全鉴定,
并制定加固恢复方案。
工人在现场回填。
8月6日记者了解到,
加固恢复施工全面完成。
目前,公安机关已开始介入调查。
事发地点。
举报:有人私挖地下室
3月29日,青岛市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挖掘地下室,影响房屋安全。
浮山路中队执法人员立刻赶赴现场调查,发现九水东路的保利茉莉公馆小区内西侧、靠近巨峰路的一处绿化带内,出现了约50平方米塌陷;除此之外,巨峰路边约23平方米的通道也出现了沉降。塌陷和沉降之间,正好是一家药店。这家药店所在的沿街商铺区域,紧挨着西侧一幢居民楼。
执法人员围绕这家药店展开调查后发现,药店一处夹角门后,藏着一处长3.5米、宽1.2米的洞口。
执法人员沿着洞口进入发现,在整层建筑的下方,有一处地下空间,这处墙面贴有瓷砖,安装有吊顶、电梯和通风设备,存放有货架、药品和蜂蜜等物品。
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后发现,这处空间高约3.6米,面积为436.7平方米。执法人员立刻对现场查封,并找到了药店的经营者宋某调查。宋某承认,药店所在的三间商铺是他购买,地下室也是他雇人开挖。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自然规划部门函询,确认宋某并未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并会同浮山路街道办事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展开房屋安全鉴定、制定加固方案、填充恢复塌陷绿化带和下挖空间。
谁也没有想到,施工单位恢复作业时,竟然发现了更令人吃惊的事情。
深挖:发现地下还有一层
5月23日,施工单位按照方案进行恢复作业时,地下室进料口位置周边发生塌陷,又露出了一处地下空间。
执法人员立刻到场调查,很快发现非法开挖的不止地下一层,还有地下二层。执法人员立即叫停恢复施工,并对现场重新勘验。
“我们刚到场调查时发现,地下二层有大量积水,深度超过1.5米。”执法人员称,他们立刻组织抽水作业,随后进入地下二层测量,发现这处空间高2.8米,面积约为421.6平方米。执法人员对宋某进行二次调查,宋某承认,他在第一次接受调查时刻意隐瞒了挖掘地下二层的事实。
在掌握前述证据的基础上,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对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更换第三方鉴定公司,重新进行安全鉴定并制定加固恢复方案。
处理:加固恢复,公安介入调查
5月30日,小区绿化带塌陷部分完成加固恢复。
6月中旬,第三方鉴定公司出具了初步鉴定结果:开挖地下室体量较大,影响房屋安全。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召集施工单位、第三方鉴定公司等单位召开座谈会,研究应对方案。
鉴定公司现场提出建议,下挖空间停止使用并采取管控,如继续使用,要及时按相关建设程序采取修复或补强加固处理,否则,必须回填封闭下挖空间。
“宋某在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下挖两层地下空间。“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宋某每次施工都是在夜间或者凌晨进行,将挖出的土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悄悄运出。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记者从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7月上旬,存放在地下室的物品已被清理完毕。施工人员克服降水等恶劣天气影响,采取轮换施工办法,共投送沙石物料96车1910立方米,水泥发泡混凝土621立方米,开凿负一地面391平方米。8月3日,加固恢复施工全面完成,已消除安全隐患。
2
青山路福林苑一租户
一名男子租下李沧区福林苑小区
一间一楼的房屋后,
以装修为掩护雇人开挖地下室。
接到居民举报后,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办等单位
迅速到场调查并叫停施工,
请来专业机构鉴定并展开回填。
施工车辆到场开始回填。
开挖的地下室已被回填。雷林 摄
8月7日记者了解到,
恢复施工已完成。
相关安全鉴定、恢复的4万多元费用,
全部由雇人施工的王某承担。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现场勘测。
举报有人在一楼开挖地下室
5月30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浮山路中队接到群众举报,青山路福林苑小区一幢居民楼一楼,有人在开挖地下室,可能影响到整栋楼的安全。
执法人员立刻到场,发现这是一幢地上五层带阁楼的多层建筑,涉事的一楼居民家无人开门。次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浮山路街道再次到场核实,发现入户门后过道地面被掘开,有一处长0.8米、宽0.5米的入口直通地下。
工作人员沿着入口进入地下空间后,发现客厅正下方存在一处高2.6米,总面积为34.84平方米的地下空间,里面设置了楼板加固支架。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停止施工,依法暂扣了相关工具。
调查查阅规划图纸戳破谎言
执法人员联系房主张某后得知,今年2月,他购买了这套房屋。因为张某在外地工作,他将房屋租赁给了王某,双方约定租期5年,王某支付了1年的房租,并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我们联系了王某,他说他经常在外出差,我们多次打电话督促。”执法人员表示,6月17日,王某到浮山路中队配合调查。王某称,装修期间,他发现房屋底层存在地下空间,随后雇人对地下空间进行了平整,并未下挖地下空间。
王某所说是否属实?6月20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青岛市城建档案馆,调取了房屋的原始规划图纸。图纸资料显示,开发商在建设房屋时,留有高1.2米的地下空间。但现场勘验数据表明,客厅下方的地下空间高度为2.6米,两者数据相差1.4米,这与王某说的“没有下挖地下空间”的表述不符。
6月24日,执法人员掌握充足的证据后,再次对现场进行勘验,结合图纸规划和墙体新旧痕迹比对,确认王某存在擅自下挖地下空间的行为。面对证据,王某最终承认,在原有隔离层的基础上,下挖了1.4米的填充土,形成现有的地下空间规模。
后续4万多元回填费用由他承担
“王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反《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私自下挖高1.4米,共计48.78立方米的地下空间,影响房屋地基及基础结构安全。”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依据《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执法人员做出了“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
7月10日,浮山路街道会同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福林苑社区、小区物业和居民代表召开会议,确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7月12日和16日,鉴定机构两次到场采集数据,最终得出结论:开挖地下室对墙体受力作用不利,但下挖填土深度未超过原房屋基础埋置深度,在及时回填的情况下,不会降低原房屋结构安全性。相关部门依据鉴定结论,决定采用流态固化土予以回填恢复处理。随后将处理意见通报给居民。
7月21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完成了流态固化土管道的安装。次日,施工人员投入流态固化土,全面完成恢复工作。相关房屋安全鉴定、恢复的4万多元费用,全部由当事人王某承担。
■深读一点
李沧区将开展为期
一个月的专项行动
“下挖地下空间违法行为多发生在装修期间,且位于房屋内,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今年以来,他们接连查处两起违法下挖地下空间的违法行为。
为了及时打击处理这类违法行为,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研究制定相关发现机制,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加强执法巡查与群众举报机制的迅速联动,早发现、早处置,建立长效机制。
8月10日至9月8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利用30天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对“私挖地下室、擅自开门开窗”等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守护居民房屋安全。
一填了之不是此事的终点。
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不能任由目无法纪之辈“挖墙脚”。
来源丨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雷林
编辑丨沁园校对丨张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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