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反倾销调查初裁预披露信息,拟对中国生物柴油征收12.8%至36.4%的临时反倾销税,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不征收反倾销税。预计欧盟委员会将在8月16日出具正式初裁结果,并于2025年2月作出终裁。
据悉,欧盟生物柴油委员会自2023年10月起就开始对中国生物柴油提出反倾销申诉,并于同年12月欧盟委员会开始调查。欧盟声称,其生产商提交了从中国进口的生物柴油以低价进入欧盟市场的证据,认为这些进口商品严重损害了欧盟相关行业。
预披露信息显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卓越集团、易高集团旗下的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这三家被点名的公司将面临12.8%至36.4%的关税。
具体来看,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旗下的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嘉澳国际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所涉生物柴油产品均将被征收36.4%的临时反倾销税;卓越集团,包括旗下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所涉生物柴油产品均面临25.4%的临时反倾销税;易高集团旗下的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涉生物柴油产品面临临时反倾销税为12.8%。
除上述三家被点名的公司外,配合欧盟委员会调查的其他合作公司所涉生物柴油产品将面临23.7%的临时反倾销税,还有39家其他公司所涉生物柴油产品将被征收36.4%的临时反倾销税。
对此,国内相关企业纷纷回应表示,欧盟此次加征临时性关税会对公司生物柴油出口欧盟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有限。目前,我国相关企业正在积极寻求应对措施。例如,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7月25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一是继续将生物柴油加工成生物基增塑剂等产品;二是积极开发生物柴油国内应用场景;三是加快连云港SAF项目的建设及投产。此外,将被征收23.7%临时反倾销税的海新能科目前已开发欧盟以外的如日韩、新加坡、澳洲等国际市场,并与多家集团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25日表示,中方注意到,欧盟委员会7月19日发布对华生物柴油反倾销调查初裁披露,拟对进口自中国的生物柴油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中方对欧方在生物柴油行业的保护主义行径表示高度关切。
何咏前在25日举行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中方一贯主张合理审慎使用贸易救济措施,敦促欧方不要贸然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与中方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彼此关切。
“欧盟是全球最大的生物柴油消费地,自中国进口生物柴油是为了满足欧盟市场巨大的消费需求,加快实现自身绿色转型和节能减排目标。”何咏前说,中方多次强调,欧方征税措施只会抬高相关产品成本,损害欧盟相关产业和消费者利益,破坏欧盟绿色转型进程和中欧经贸合作大局。
据了解,当前我国生物柴油产量超200万吨/年,其中90%出口。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向欧盟出口生物柴油约180万吨,占中国总出口量的90%。目前,欧盟80%以上的生物燃料原料依赖进口,中国产品占比为60%。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特种油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冀星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就生产生物柴油的原料、技术与工艺而言,中国和欧盟存在本质区别。“欧盟以鲜榨的豆油、菜籽油、芥末籽油等为原料,经过酯交换生产生物柴油,中国则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经过酯化、酯交换、减压蒸馏等关工艺生产能达到欧盟标准的生物柴油,这在全球只有中国能做到。除了技术工艺不同,原料价格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欧盟用鲜榨的豆油、菜籽油生产生物柴油,导致成本过高。如果中国也用菜籽油和豆油生产生物柴油,成本一样也会很高。欧盟认为中国对欧盟生物柴油进行了倾销,这不符合事实。”
“从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欧盟生物柴油产业界应该向中国生物柴油产业界学习先进技术与工艺,而不应该怂恿、鼓动欧盟委员会对中国生物柴油采用反规避、反倾销措施来保护落后的生物柴油生产技术和产能。”冀星表示,反规避、反倾销的结果不仅伤害了中国的生物柴油产业,也阻碍了欧盟生物柴油产业发展。
综合新华社、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和《中国能源报》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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