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海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决定:
张海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世江、王利民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专员;
李彦力同志兼任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炜同志试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吕朝行同志试任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雷同志试任邯郸宾馆副经理、孙宏宇同志试任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卢涛同志试任市规划设计院院长、赵艳萍同志试任市政府驻天津办事处副主任、刘延文同志试任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邯郸饭店)主任(总经理)、徐亚龙同志试任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邯郸饭店)副主任(副总经理),已于2024年6月期满,同意以上8名同志按期正式任职。
免去:
闫志斌同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马世江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原总工程师职务、王利民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原环境督察专员职务、张清强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原环保执法专员职务自然免除。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7日
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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