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东澄物流有限公司因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被处以罚款1000元
2024年08月16日,西安市邮政管理局就西安东澄物流有限公司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西安东澄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晓东
住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
三、主要事实
西安东澄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违法问题,单号为78812539393859,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承办单位:西安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