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刑事案件的量刑,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量刑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应出台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2024年7月1日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实施。那么,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被告人涉嫌合同诈骗罪,应当如何量刑?如何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余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个人进行的合同诈骗,犯罪数额达到2万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如果是单位进行的合同诈骗,犯罪数额达到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然后,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个人犯罪数额每增加5000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单位犯罪数额每增加2.5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增加一个月刑期。
二、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个人进行的合同诈骗,犯罪数额达到20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但是,如果是个人进行的合同诈骗,犯罪数额达到16万元不满20万元,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2)假冒国家机关或者公益性组织实施诈骗的;(3)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4)造成被害人自杀、 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是单位进行的合同诈骗,犯罪数额达到10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但是,如果是单位进行的合同诈骗,犯罪数额达到80万元不满100万元,并且具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然后,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个人犯罪数额每增加7000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单位犯罪数额每增加4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增加一个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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