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解读《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记者在会上获悉,目前,潍坊市高技能人才超过35万人,现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产业技能类)18人、全国技术能手67人、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17人、齐鲁首席技师187人,各项高技能人才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据悉,《实施意见》共20条,涵盖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6个方面。
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通过适当放宽工作经历等限制、组织招聘、柔性引进、给予资金支持、颁发潍坊惠才卡、享受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加大招引的力度。
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从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时代“潍坊工匠”建设工程、创建协同共育的职业教育新模式,推出了一揽子创新性举措,确保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4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万人。同时,每两年建设不少于10个鸢都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每年建设不少于10家潍坊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行“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制度,稳步扩大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企业范围。创新建立破格评价机制,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贯通评价通道政策。并且创新实施技能岗位“人人持证”工程,推动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同时,更好地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积极完善竞赛体系,打造潍坊市职业技能大赛品牌,广泛举办竞赛活动,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健全高技能人才使用。重点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岗位管理体系,倡导“产业链”内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共享交流机制,并建立市县企三级高技能人才库、高技能领军人才库。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流动机制,对参与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人才,支持用人单位根据其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对获得世赛、国赛等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可按特聘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
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重点是在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相关评选中,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并且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支持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国有企业在工资分配上要发挥向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倾斜的示范作用。鼓励引导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在将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教师纳入全市教师褒扬激励范围的同时,将高等职业学院、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全市高等学校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褒扬激励范围,真正让高技能人才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待遇、社会上有地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王佳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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