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获悉,淄博市近日下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淄博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此次淄博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面向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新建、在建、建成住宅项目,分为三类,新建住宅项目为项目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属于培育项目;在建住宅项目为项目原则上处于地基建设或主体施工阶段,属于培育项目,通过规划设计方案变更等方式,可提升住宅品质;建成住宅项目为项目已交付且经过一个采暖季,入住率达到60%。
《通知》明确了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条件,分为基础条件和提升条件。基础条件如项目规模不少于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住宅层高应不小于3.00米,小区绿地率≥35%等。按照现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评价标准或3A级住宅性能认定标准进行设计、建设。交付标准可选择精装修、全装修、毛坯+定制化装修方式,选择毛坯+定制化装修方式交付的,精装交付占比不低于30%。
《通知》同时明确了不得申报的情况。
责任编辑:刘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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