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秦臻)为进一步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性,2021年以来,綦江区开始有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全覆盖管理,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能力。三年来,区政府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34项、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街镇、部门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80项、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
一是加强安排部署,提升编制质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制度,每年第四季度由区司法局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发改、财政、规资等部门,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应纳尽纳。
二是加强跟踪督办,规范决策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联络员制度,由区司法局及时督促指导承办单位履行程序,根据完成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分色标注管理,做到点对点沟通、差异化指导,确保按期完成。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增强决策实效。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动态管理机制。承办单位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减、变更等实际情况,参照目录编制程序调整目录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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