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当事人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文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中。
2020年,被告叶强(化名)将文山城区部分洗手设施配套工程包给原告孙明(化名),孙明按约定完成施工后,双方结算工程款合计59360元,扣除已支付的19600元,叶强还需向孙明支付39760元。孙明多次索要无果,将叶强诉至文山市人民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叶强分期支付孙明工程款39260元,于今年6月30日之前付清。调解协议生效后,叶强仅支付了1200元就不再付款,孙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叶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打电话、面谈等方式依法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但叶强依旧不为所动。执行法官果断对被执行人叶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在送拘途中,执行法官继续对其进行释法,在强制措施的威慑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解下,被执行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筹措案款38060元并交到了申请人手中。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本报记者 朱光清 通讯员 许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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