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通报一起交通事故案,一驾驶员因不懂待行区通行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事故现场(大足区公安局供图)
据了解,7月7日9时55分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双路大队在通桥街道西湖大道与车城大道交叉十字路口红绿灯处执勤时,听到“嘭”的一声,一辆小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两车驾驶员看到民警后,纷纷指责是对方的责任,小车驾驶员朱某称其遵守交通信号灯,在绿灯亮时才向前方行驶的,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胡某也称自己看到绿灯亮了两秒后,才向前直行的。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民警迅速调取现场监控录像。
监控记录显示,当天早上9时51分许,朱某驾驶小车沿西湖大道由龙水往邮亭方向行驶,驶至西湖大道2公里与车城大道交叉十字路口红绿灯处时,在待行区闯红灯行驶,与右侧沿双桥体育馆往川汽厂方向绿灯直行由胡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后民警了解到,朱某驾车在待行区后方斑马线前的停止线时,是绿灯的最后1秒钟,在驶至待行区时红灯亮了,朱某误以为可以直行,便直接驶出,结果导致事故发生。
据悉,朱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朱某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其处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胡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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