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刻”还是“山寨”?“借鉴”还是“抄袭”?“参考”还是“挪用”?
此前,某公司给新上架的石榴风味饮品起名为“东方青苍特调 苍兰榴璃火”,并通过线下门店、线上外卖平台以及微信小程序等途径宣传推广该产品并售卖。
影视剧《苍兰诀》的制片方发现后,以该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人民法院……
不管是茶饮品牌还是其他品牌,借用影视剧中的人物、场景、歌曲等相关元素,推销自家的产品。这种“蹭热度”的行为,算侵权吗?
01■
品牌打“擦边球”被罚60万!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据悉,影视剧《苍兰诀》一经播出就深受广大网友的喜欢,由此也获得了广泛的的讨论度和知名度。此外,还吸引了包括奈雪的茶等知名茶饮企业在内的多个品牌联名合作。
其中,像“苍兰”、“东方青苍”、“琉璃火”、“水云天”、“小兰花”等均为剧中重要的元素,相关话题也一度登上微博热搜,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
而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上海P科技有限公司借用影视剧《苍兰诀》中重要元素,推出了“苍兰榴离火”饮品。并将《苍兰诀》的片尾截图制作成海报,且大量使用了“琉璃火”、“东方青苍”等剧中核心元素制作宣传材料。
图源:上海普陀法院
此事发生后,《苍兰决》的出品公司起诉了这家茶饮公司,要求其进行赔偿。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海P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宣传图与涉案画面主体部分视觉上基本一致,加之其还对涉案画面进行了剪裁、镜面翻转、增减部分元素等操作,且未给原告署名,构成复制权、修改权和署名权的侵害。
除此之外,综合考虑《苍兰诀》的播放量、媒体报道、商业价值及公众关注度等因素,可以认定“苍兰”、“东方青苍”、“琉璃火”等剧中元素与该剧建立起了稳定的对应关系,可以发挥一定的识别功能,构成具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因此,上海P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攀附故意,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上海皮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开支)60万元,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02■
“蹭热度”侵权现象时常发生
去年,“酱香拿铁”火爆全网,用茅台跨界的产品也掀起了一波又一波市场热潮。随着关注度和讨论度越来越高,不少品牌也开始“蹭”上茅台的热度。例如,“茅台火锅”、“茅台咖啡”、“茅台茶饮”等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也屡屡成为爆款。
“在咖啡中擅自添加茅台售卖是侵权行为”话题登上热搜
然而,一则关于“茅台工作人员:在咖啡中擅自添加茅台售卖是侵权行为”的热搜却打破了这场狂欢。不少网友表示疑惑:“哪条法律说买了东西以后,和别的混在一起就是侵权?”
事实上,如果餐饮店在未经茅台授权的情况下,将茅台酒添加到食品中售卖,这确实是侵犯了茅台的商标权和著作权,构成了侵权行为。可能会因侵害茅台公司的权益而被索赔,也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被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在社交平台爆火的“明星脸棉花糖奶茶”,奶茶表面漂浮着几张人脸,似乎有些猎奇,然而再仔细一看,会发现这些人脸竟然都是当红明星……
如此新奇的形式也吸引了许多粉丝“前排围观”,一些明星粉丝们甚至还拼起了销量,其余还未被引入的艺人粉丝则纷纷留言,期待泡到自家“爱豆”。
虽说如此搞怪的玩法引起了不少粉丝的关注,但不少网友也指出:这恐怕会侵权吧!
如今,“明星代言”、“明星推荐”成为商家提升销量的法宝之一。然而,未经授权“碰瓷”明星,使用其肖像蹭热度、引流量也将构成侵权。
此前,Manner咖啡在上海的一家门店在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制作、销售含有近似“冰墩墩”拉花图案的咖啡,同样被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元。
人物形象拉花图案咖啡
翻看社交平台,不少品牌为了博取流量和关注,让产品和各大热门IP挂钩。以热门角色取名,以台词制作宣传物料等,攀附他人作品的知名度,“打擦边球”等,同样也受到过一定的处罚。
总之,品牌博取流量无可厚非,但切勿心存侥幸,在法律的边缘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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