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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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历史上更是多个少数民族建立过王朝的国家。民族杂居地区少数民族语言在历史时期对地名的形成有深刻的影响。分析了民族语言形成的地名对历史地理研究的价值,表述了其在历史研究和地名工作中的意义,并希望在今后的地名文化研究中能得到进一步的重视。
关键词:民族语言;历史文化;地名
“地名”在现今地名学的研究中有各种不同的定义。如“地名是各个地理实体的指称”、“地名是人类为便利自己的生产和生活命定的地物或地域名称”等。对于“地名”,顾名思义,“地”是地理学中的地方(可以是点、线、面),“名”是名称。一个地方的名称,不仅仅起到指位作用,它本身也代表了这个地方的历史文化传统。大部分历史地名经过了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包括更名、谐音、雅化、省略等,而这个过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的历史情况。所以,地名的含义一方面可以反映历史时期某一个断面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反映历史的纵向发展过程。对于研究者来说,地名是历史时期遗留的“活化石”,它反映出一些没有被史书记录下来或者后代资料遗失的历史情况,对于历史自然地理研究、历史区域人文地理研究,尤其是区域的考证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曾出现过不少由少数民族统治的中央或地方王朝,少数民族的文化对这些地区的历史影响较大,这些影响同时也反映在地名的形成过程中。例如对新疆、内蒙古、西藏等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地名分析,自然不能只从汉语入手,相应的,维吾尔语、蒙古语、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在这些地区的地名分析过程中显得更为重要。除了这些少数民族聚集地之外,再如像北京这样历史上曾是少数民族王朝都城的地方,也有很多地名是满语、蒙语或多民族语言叠合形成的产物,对它们的分析需全面考虑,不能一概而论。下文列举一些例证,说明民族语言形成的地名对区域历史文化研究的价值及其启示。
一、民族语言形成的地名对历史地理及地名研究的价值
(一)能寻觅出当地历史的芳踪,又是珍贵的历史故事
例如“呼图壁”,这是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的一个地名,但它既不是回族话,也不是维吾尔语、蒙古语,甚至也不是汉语,而是满语。“呼图”是满语的“鬼”,“壁”是满语的“有”。1764年至1765年间,锡伯人在沈阳说着满语,奉清帝之命从东北西迁到新疆伊犁戍守,徒步行军到乌鲁木齐以西荒凉的地方驻扎下,因当地旋风多,坟地多,且晚上有小动物叫,惊扰得锡伯官兵一晚上睡不着觉,因此他们就给此地起名为“有鬼的地方”(满语动词在前,宾语在后的次序)。之后军队又继续向西行走,“呼图壁”这个名字便留给了当地不懂满语的别的民族,他们在这里开荒种地,发展成城镇。“呼图壁”这个地名记录着锡伯族西迁的历史,也反映了18世纪中叶乌鲁木齐以西50公里的生态信息。
“呼和浩特”是蒙古语,意思是“蓝色的城”,也叫“青城”,证明大青山以南的这块草原之地自古是蒙古先民的游牧之地。
“玛纳斯”,清《西域图文志》作“玛纳斯郭勒”,蒙古语,义为巡逻者,“郭勒”的意思是河。证明新疆北疆今日繁华之地在当时还是地广人稀需军人巡逻的地方。
(二)反映起名时代的生态自然面貌,为历史自然地理研究提供线索
例如来自于蒙古语的“乌鲁木齐”,蒙古语意思是肥沃的牧场,尽管它今天是新疆的大首府,几百年前却只是一片美丽的草原。“塔城”,蒙古语“塔”为“塔尔巴哈台”的简称,意思是旱獭,以前此处山地多,旱獭也多,虽然现在变成了一个中等城市,但当时的面貌十分荒凉。“博尔塔拉”,今新疆州名,简称“博乐”,“博尔塔拉”是蒙古语,意思是“灰色的草原”,今天的博乐市已经成为繁荣的都市,但在几百年前还确实是灰色的草原,这对了解此地古今演化的生态和环保很有帮助。“精河”,新疆城市名,清《西域图文志》作“晶河”,“晶”为蒙古语,意思是清凉,因为当时河宽水多,在河边感到清凉而得名,现在河水很少了,变成了牧地。光绪年间,山东道监察御史赴伊犁途经精河写到:“只一线官道属厅治,两旁皆土尔扈特牧地。”一个地名完整地反映了此地由“河流”到“牧地”再到城市的生态史。
来自于满语的“和龙”,是吉林近边朝鲜族自治州的一个县名,它的意思是“山谷”,可见“和龙”处在长白山的山谷之中。“延吉”是满语,意思是石羊,描绘出此地山的形状。“图们”是满语“万”之义,大概是为了描写此处河流弯处很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地名多数是满语,因此地清朝时是满族居住地,由满族副都统管辖。
来自维吾尔语的“克孜勒苏”,是与阿克苏相邻的一个柯尔克孜族自治州的州府名,是维吾尔语“红水”或“红色的河”的意思,这是因为此地的山石和泥土有色,今天游人到柯州时也能看到这种红颜色的河水。这些地名都清晰地表现了当地的地质地貌。“克拉玛依”,维吾尔语是“黑油”之义,这是新中国发现此地为大油田而得名。新疆北疆的地名绝大多数是元明蒙古族统治者留下的蒙古语,但此词为维吾尔语,说明它是新疆成为维吾尔自治区后的新地名。
还有些地名更复杂些,需要懂得音韵学的知识才能破解它。例如,明永乐十二年(1414年)陈诚出使西域所著《西域行程记》,记鄯善县地名“鲁克沁”为“鲁陈”,巴音布鲁克草原的“尤勒都斯”为“尹秃司”,又有人认为“吐鲁番”是藏语“吐蕃”(tulpo)的转音,这些都是音节入声尾的脱落,导致音节缩短而发生音转的地名,在利用它们为地理学服务时需要有确切的语言学鉴定。
二、民族语言形成的地名对历史地理及地名研究的启示
民族语言的历史价值显而易见,而如何利用这些宝贵的遗产,在今后地名工作中该如何取舍,在研究过程中如何应用,这是历史地理工作者应该重视的问题。
(一)对历史地理研究的启示
1.地名考证是历史学基本工作之一,但对于全国多如牛毛的地名来说,一一详细考证的可行性不大。在进行区域历史考证的过程中,应着重注意特点鲜明的名称,特别是那些不同于汉语通用叫法的地名,蕴含了更多的历史线索。在历史上的民族杂居地区,如北京地区,民族地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往往一个经岁月沉淀之后仍得以保存的民族地名,恰恰反映了当时一个重要的机构设置,或重要的地点和事件。所以,在少数民族杂居地区进行区域地名分析时,应首先考虑那些知名度高的地名,因为它很可能是民族语的地名,应从重点入手,层层深入,这样可以更深入、更有效地了解一个地区的历史地名资源。
2.研究过程中不应简单机械地按表面现象来处理考证问题。比如新疆地区不能只用维吾尔语套用,同样,蒙古地区也不能只用蒙古语套用,因为历史上的民族统治情况很复杂,考证过程应该慎重。如上文提到的新疆的“呼图壁”和“精河”,分别来自于满语和蒙古语。尤其是“呼图壁”这个地名,对它的考证过程充分体现了锡伯人清代远涉几千里到新疆戍边这个容易被人忽视的历史事实,一个小小的地名,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反映了国家的统一、民族的迁移。还应结合多种语言与语音演变来综合论证。历史时期多民族聚集融合地区的地名考证更应注意多种语言混合影响的因素。如北京地区受满、蒙、汉三种语言的影响,地名中虽然仍是以汉语地名为绝对多数,但也不能忽视在元朝、清朝统治时期蒙古语和满语的影响。研究分析在历史上的民族杂居地区的地名,切忌来源于满语的地名只从满语入手,来源于汉语的地名只从汉语入手这种想当然的错误。
3.一些地名在经过民族语言的使用后,含义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黑龙江省边境处的“宁古塔”,“宁古”在满语中的意思是“六”,而“ninggute”这个词的意思是“各六个”,汉族把这个词谐音发成“宁古塔”,实际上这个地区没有六个“塔”,而是相传清皇族先祖兄弟6人曾居此地,故名。所以可见,当深入研究一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地理状况时,研究者应该具备一定的该少数民族语言的知识,以便使考证更加准确。
4.除了直接来源于少数民族语言的地名,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依据少数民族独特的文化而产生的汉语词汇。比如依据满族人独特的文化而产生的汉语词汇,语言学界称之为满式汉语,在北京地区拥有这样的词汇的地名就很多,如“××旗”、“××营”,还如“鞑子”等,这也是受少数民族语言和习惯影响下的地名,同样应受到重视。
5.历史地理学者在今后的考证研究中应该重视语言学的影响,不仅是上文所提到的少数民族语言,也不仅仅停留在地名层面,而应扩展到口语乃至语言学的深层领域。语言不仅是社会交际和交流思想的工具,也是民族文化的深层透镜,是反映一个地方风土人情和地理特征的晴雨表,甚至一个极小的地名口音都能保留某一历史时期特定事件的记忆。历史语言学告诉我们,叠置在一个时间轴上的现代语言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语言的历时演变和发展。同样,一个地区的地理变迁信息,也会在这一地区人们世代相袭的语言中得到体现。因此,古代遗存的语言成分,不管是语音、词汇还是固定词组或成语,都能比较令人信服地为人文历史甚至是生态地理研究提供宝贵的佐证。
(二)对地名工作应用的启示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大量的新建城区需要新的地名,老城区的地名也需要重新取舍命名,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大量历史地名需要重新发掘和保护,其中民族语言地名也应得到同样的重视。
1.重视民族语言地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应重视民族语言地名,这一点不言自明,但在民族杂居区如北京,至今保留下来由民族语言形成的地名相对较少,但正是这些少量的“特色”地名,反映了北京一些历史文化特点,因而也具有独特性和代表性。如案板章胡同,清代时称昂邦章京胡同,后谐音简化成案板章胡同,“昂邦”是满语里“大官”、“大臣”的意思,“章京”是清代八旗的一种职官名称。此地名反映了此条胡同在清代时居民的大体情况,对于高一级别区位的分析也有帮助。地名规划工作中,地名历史含义调查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个环节中,民族语言地名应该得到重视。
2.地名不应随便雅化、谐音、简化而远离本义。雅化、谐音、简化等过程,主要在日积月累的岁月中形成,而不是人为地随意更改名称。因为随意的雅化、谐音、简化过程均会使地名远离原本的意思,对历史地名的保护很不利,这方面在民族语言地名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如北京清代为满族统治的中心,居住了大量的满族人,因而也产生了大量的满语地名,但随着清朝的灭亡、满语的衰落,很多满语地名逐渐消失或者意思被曲解,后来居住的人们基本不会说满语,以讹传讹,以致原本地名的含义破解起来比汉语地名难得多,一些历史面貌因此无法复原。所以,在今后的地名工作中,应尽量保留民族语言地名的原有面貌,不宜过多改动。
3.多宣传地名文化,减少对一些民族语言地名的歧视。从广义上看,民族语言地名不仅包括少数民族语言形成时的客观描述名称,也包括后来带有褒贬色彩的主观描述名称,如在北京,大量以“旗”、“营”、“鞑子”等形式出现的名称。对于此类名称,应以保护为主,多向大众介绍之所以称之为“旗”、“营”的原因。而对于歧视性明显的名称应适当的雅化,如北京市海淀区的“骚子营”,上世纪80年代以后改为“哨子营”,这就使保留地名大体组成的前提下,又适当地雅化了。
总之,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历史上更是有多个少数民族建立过王朝的国家,少数民族政权对所统治地区或多或少产生了一定的文化影响。当今学者已经逐渐意识到民族杂居地区少数民族语言对地名形成的深刻意义,这些在今后的地名文化研究中,更应得到进一步的重视。
作者:赵寰熹
来源:《北京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
选稿:宋柄燃
编辑:汪鸿琴
校对:罗舒平
审订:贺雨婷
责编:徐和惠子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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